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群字〔2019〕11号)和省体育局相关要求,市级体育部门要将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体育场馆2019年开放工作方案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目前我市有5个体育场馆(西宁市体育场、青海体育中心体育场、青海体育中心体育馆、青海体育中心游泳馆、大通县体育场)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现将2019年西宁市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工作方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监督执行。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邮件形式予以反映。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971-8587208)
邮箱:562382097@qq.com
西宁市体育局2019年1月23日西宁市体育场2019年开放工作方案
一、体育场简介
西宁市体育场,现占地面积为216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635平方米。场地面积8800平方米,在2006年又投资160万将原炭渣跑道改建成塑胶跑道。拥有400米跑道标准田径场、人工草坪足球场1个,室外篮球场地一个(两块场地),门球场一个(三块场地),健身路径广场一块。
场地联系电话:0971-8589740,8589342。
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项目、开放时间及收费标准
(一)开放项目和场地
体育场开放项目:足球、田径、健身。
门球场开放项目:门球。
体育场室外篮球场开放项目:篮球、健身。
(二)开放时间
体育场:每天6:00至21:00,周日及寒暑假校园足球训练。
门球场:夏季:6:30-21:00
冬季:7:30-18:00
篮球场:夏季:6:30-22:00(5月1日-9月30日)
冬季:7:30-19:00(10月1日-4月30日)
(三)收费标准
三、举办体育赛事、体育活动、体育培训情况
2019年计划开展的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有:
四、群众参加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接受体育培训、进行日常健身服务情况
体育场年开放天数365天,每天6:00至21:00免费开放。
篮球场:夏季:6:30-22:00(5月1日-9月30日)对外开发,
冬季:7:30-19:00(10月1日-4月30日)对外开放
健身路径广场、篮球场、门球场全年对健身群众免费开放,每天有3000千人(次)在场地内进行各项健身活动。
青海体育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
2019年开放工作方案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群字〔2019〕11号)要求,现将青海体育中心2019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体育场馆简介
青海体育中心由40000席的主体育场、7500席的体育馆和游泳馆共同构成,是一个屹立在夏都西宁的现代化、标准化大型综合性体育中心。目前由中体青海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隶属于中体竞赛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71-5161833。
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项目、开放时间及收费标准
(一)开放项目和场地
游泳馆开放项目为游泳;体育馆开放项目为羽毛球、蹦床、室内篮球;体育场开放项目为乒乓球、台球、跆拳道、11人制足球、儿童活动中心、5人制足球、7人制足球、室外篮球、健身步道、健身器材。
(二)开放时间
夏令时(5月1日至10月31日)开放时间为9时至21时;冬令时(11月1日至4月30日)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0时至21时,双休日及国家法定假日9时至21时。
(三)收费标准
所有项目在每月8日(如遇大型活动另行通知)及大年初四、初五免费开放,需提前三天进行预约。
1、低收费时段:周一至周五16:00前,收费标准如下:
2、收费时段:周一至周五16:00-21: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假日全天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3、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年满65周岁)、学生(凭学生证,全日制在校学生)、残疾人特惠场。特惠场仅限于球类项目,价格为正常价格的5折。
三、举办体育赛事、体育活动、体育培训情况
大通县体育场2019年开放工作方案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群字〔2019〕11号)要求,现将大通县体育场2019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体育场简介
大通县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占地面积35968平方米,看台主席台座位20000个。总投资1340万元,内设:标准塑胶田径场、人工草坪足球场、室外乒乓球场、室外人工攀岩场等。是大通县桥头地区主要的一处健身休闲中心,自建成投入使用以来一直对外免费开放。
单位联系电话:2728490
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项目、开放时间及收费标准
(一)开放项目和场地
田径场、人工草坪足球场、室外乒乓球场、室外人工攀岩场等每天对外免费开放。
项目:田径、足球、乒乓球、排球、健身操、踢毽子、空竹、放风筝等。
(二)开放时间
体育场内田径场、人工草坪足球场、室外乒乓球场、室外人工攀岩场等每天对外免费开放,
开放时间:6:00--22:00。
项目:田径、足球、乒乓球、排球、健身操、踢毽子、空竹、放风筝等。
(三)收费标准
无收费项目。
三、举办体育赛事、体育活动、体育培训情况
来源:西宁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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