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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国家公园省 展现大美青海情 写在国家公园省建设启动之际

作者:三江源国家公园 时间:2019-12-12 10:23:17 浏览量:

建设国家公园省 展现大美青海情 写在国家公园省建设启动之际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党的十九大进一步确立了“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改革目标。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作,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2018年底召开的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突出强调了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今年全省“两会”,对启动国家公园省建设作出部署,明晰了展现“国家公园省、大美青海情”独特魅力的前进方向。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由此决定了全省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2016年,全国首属的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在我省启动,一项青海生态领域的全新改革,如摸着石头过河,在一系列探索和原创性改革中,创下了具有青海特色的国家公园经验,到2018年,《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正式公布,标志着三江源国家公园正式步入建设阶段。

其后,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正式启动,虽地跨青海和甘肃两省,保护好祁连山国家公园内的山水林田湖草和珍稀野生动物,青海必将要主动担负起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自工作开展以来,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青海片区始终是把保障生态安全放在首位,着力打造“生态保护高地”的愿景正步步变为现实。

在全国率先开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这是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施“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不断深化“三个最大”省情认识的具体实践和最鲜明的政治担当,是进入新时代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战略、新实践,也是我省推进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绿色发展、和谐稳定的新路径。

建设国家公园省 展现大美青海情 写在国家公园省建设启动之际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供图

三江源国家公园,让秀美山川成为青海“代言”

“把三江源国家公园建成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三江源共建共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先行区,青藏高原大自然保护展示和生态文化传承区……”

这是2016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时,明确的体制试点目标定位。从启动之初到如今,经过全省上下几年来的艰苦实践和开拓创新,这里不仅成为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亮丽名片,也成为了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保护典范。

瞄准“一年夯实基础工作,两年完成试点任务,五年设立国家公园”的工作目标,担负起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誓让“一江清水向东流”。

几年来,我省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体制试点的“根”与“魂”,先后实施了一系列原创性改革,确立了依法建园、绿色建园、全民建园等十大理念,逐步形成了三江源国家公园规划、政策、制度等十五大标准体系,改变了“九龙治水”局面,解决了执法监管“碎片化”问题,理顺了自然资源所有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关系,取得了实实在在、有目共睹的成效和突破性进展。

为突破条块分割、管理分散、各自为政的传统模式,2016年6月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组建成立,9月26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组建了长江源、黄河源、澜沧江源3个园区管委会。并整合林业、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机关职能,组建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将原来县级政府所属的森林公安、草原监理等职能部门的执法职责进行有机整合,组建3个园区管委会资源环境执法局,实行集中统一综合执法。

并对3个园区所涉及的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进行大部门制改革,精简政府组成部门,由原来的20个左右精简为15个,确保园区管委会高效统一进行生态保护管理,彻底打破了“九龙治水”格局,解决了执法管理“碎片化”问题。且整合草原工作站、湿地保护站等涉及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单位,设立生态保护站。国家公园范围内的12个乡镇政府增设保护管理站牌子,增加国家公园相关管理职责。

在《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正式公布后,我省根据其明确的工作任务,编制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规划、管理规划、社区发展与基础设施规划、生态体验和环境教育规划、产业发展和特许经营规划,在全国率先构建了“ 1+5 ”国家公园规划体系。

作为三江源国家公园内的一项重大改革,通过创新建立生态管护公益岗位机制,制定了生态管护公益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全面实现了园区“一户一岗”,共有17211名生态管护员持证上岗,三年来省财政共投入5亿元资金,户均年收入增加21600元,并为其统筹购买了太平洋意外伤害保险。

而且,还组建了乡镇管护站、村级管护队和管护小分队,构建远距离“点成线、网成面”的管护体系,使牧民逐步由草原利用者转变为生态管护者,促进人的发展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

坚持以人为本,将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协调推进,投资1700余万元,选择园区4个村和可可西里索南达杰保护站开展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与发展体制机制示范村点建设工作。

同时,在充分尊重牧民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发展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尝试将草场承包经营逐步转向特许经营。并鼓励引导并扶持牧民从事公园生态体验、环境教育服务、生态监测等工作,且鼓励支持牧民以投资入股、合作劳务等多种形式发展第三产业。

《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三江源国家公园迈开了依法建园的步伐。且为加强执法力度,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与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生态保护司法合作机制,组建了玉树市人民法院三江源生态法庭,成立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法治研究会,建立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法律顾问制度,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几年的探索实践必将结出生态文明建设硕果。如今,在12.31万平方公里的三江源国家公园范围内,每年将流出600多亿立方米源头活水滋润华夏大地。“千湖美景”重现, 120余种野生动物在这里栖息生存,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就达到了11种。

祁连山国家公园,着力打造“生态保护高地”

前不久,在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监测到5只雪豹同框画面,同时还监测到罕见的豺、荒漠猫等珍稀、特有野生动物。

在持续开展的野生动物监测工作中,我省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雪豹监测任务,获取雪豹影像资料957份,多次拍摄到多只雪豹同框,并在国际重要湿地申报工作中时隔30年后再次记录到“鸟中大熊猫”黑鹳,反映出祁连山生态环境的持续健康向好。

生态环境指标的持续上扬,倾注着全省上下共同的努力,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如沐春风,将使得美丽的祁连山草原风光得到更好地保护。

2017年3月,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正式启动,再到后来中办国办正式印发《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

于青海,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省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成立了由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片区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落实33项试点任务。

目前,祁连山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基本完成,调查成果顺利通过国家专家组评估验收。同时制定了《青海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建立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实物量账户核算体系,完成账户表等试编工作基础上,认真落实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将试点区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和门源县作为试点,编制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等制度,科学划定自然生态空间。

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推进中,探索建立“村两委+”为基础的社区参与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成为一大亮点,以村两委为支撑点,通过在四县市选取9个试点村,建立保护宣传工作机制,签订《“村两委+”共建共管协议书》,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党员引导带领作用,着力打造党员群众义务宣传、保护“两支队伍”,创立生态课堂,深入辖区学校开展自然教育和生态体验活动,逐步健全完善宣传长廊、橱窗等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及时宣传学习国家相关政策和祁连山国家公园试点工作动态,着力为试点工作打牢群众基础,切实增强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力量。

不仅如此,还将保障生态安全放在首位,编制了《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综合执法工作方案》,集中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暨“绿盾”专项行动,省州县三级森林公安联合开展巡护执法专项行动,青甘两省交界区域联防管控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保障了生态安全。

扭住国家公园省建设关键,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把三江源誉为“中华水塔”,将青海湖喻为阻止西部荒漠化向东蔓延的天然屏障,而祁连山的生态地位更加突出且重要,正是重要的生态地位和不可复制的生态价值,青海在国家可持续发展大局中具有突出战略地位,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是青海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当前的青海,从东向西、由南至北,已建立起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多样性特点的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形成了涵盖全省三江源、青海湖流域、祁连山地、柴达木盆地和黄河干流五大地理区域。

从实际出发,在青海开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势在必行。

作为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史上的伟大“创举”,三江源和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青海湖和昆仑山两个国家公园规划也正在紧锣密鼓编制当中。

以行动检验工作成效。为积极推进国家公园省建设能够更好更快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带头作用,已起草完成了《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省委第63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且为进一步细化实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又组织起草了《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梳理总结了45项具体工作,明确了部门职责、制定了时间表、提出了工作要求,并于5月22日通过省政府第2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为全力推进示范省建设工作,我省已开展了全省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工作,全面调查各类自然保护地主要保护对象、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文化遗产、边界等基本情况,分析评估保护地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资源结构完整性、保护对象的独特性、范围界线区划合理性、管理形式合理性等本底情况。

目前,此项工作进展已过半,将于本月底前完成全省200多个自然保护地的本底调查工作,彻底摸清家底,为下一步自然保护地归并、优化与整合以及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奠定基础。

为统一标准、科学合理的指导全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作,建立自然保护地分类新体系,我省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昆明勘察设计院开展了全省自然保护地制度标准研究工作。

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面开展,计划将于今年完成《青海省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价方法研究报告》《青海省自然保护地分类标准》《青海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办法》等十个标准制度办法制定,为全国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建设提供“青海方案”。

同时,我省还编写了《青海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整合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工作方案》《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制度标准体系研究项目工作方案》,全面系统制定了示范省建设前期工作的内容、步骤和资金用途,积极协调并落实政策资金,支持示范省建设工作。

顺应发展实际,辩证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找到保护与发展的制衡点,在保护中实现发展,在发展中实现更好地保护,推动国家公园省建设,青海正在生态保护优先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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