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
佛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并称世界三大宗教。公元前6世纪至前5世纪,释迦牟尼创建于古印度。以后广泛传播于亚洲及世界各地,对许多国家的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产生过重大影响。佛教传播到每一个地区以后,由于受到当地社会、政治、文化的影响,形式和内容都有相应的变化,形成许多宗派。中国:有汉语系、藏语系和巴利语系三大系统。它们在发展过程中各自形成一些学派和宗派。汉语系佛教主要有天台宗、三论宗、法相宗、律宗、净土宗、禅宗、华严宗、密宗等;藏语系佛教主要有宁玛派、噶当派、噶举派、萨迦派、格鲁派。此外还有希解、觉宇、觉囊、夏鲁等几个小派。其中格鲁派的规模最大。巴利语系佛教主要有润(又分摆罢、摆孙二个支派)、摆庄、多列(又分达拱旦、苏特曼、瑞竟、缅坐四个支派)、左抵四派。原始佛教的主要教义有四谛、缘起、五蕴以及无常、无我等。公历纪元前后,大乘佛教兴起,陆续出现一批阐发大乘思想的经典,在理论上发挥了空、中道、实相、六度的学说,对教义有所发展。其中主要的有无住涅槃、缘起性空和唯识说。佛教传入中国后,教义上有许多创新。主要的有三谛圆融、一念三千以及顿悟、十玄、六相和三观等。出家僧尼共同遵守的制度、规定及传统习惯。
从东晋到宋、齐、梁时代,中国僧众主要奉行说一切有部《十诵律》。后因提倡法藏部《四分律》的人增多,唐道宣便依据《四分律》建立律宗。此后汉族地区僧众一直奉行此律。佛事仪式主要有各种忏法、水陆法会、盂兰盆会、焰口等。藏族地区的佛事仪式,其诵经说法、传召大会等显宗法事与汉族地区佛教基本相同。另外还有密宗的传法灌顶和修法等仪式。傣族地区佛事仪式则或多或少带有当地居民固有的鬼神崇拜和精灵崇拜等的痕迹。主要节日有佛诞节(亦称浴佛节)、成道节(亦称佛成道日、腊八节)、涅槃节、观音节(中国汉族地区于农历二、六、九三个月的十九日为纪念观音菩萨的节日)、世界佛陀节(亦称卫塞节,即南传佛教将释迦的诞生、成道、涅槃并在一起纪念的节日)、驱鬼节和跳神节(藏族地区佛教节日)、泼水节(傣族佛教节日)、佛牙节(斯里兰卡的佛教节日)等。
藏传佛教
藏传佛教亦称“西藏佛教”或“喇嘛教”,为流行于中国西藏、青海、甘肃和四川西部一带藏语居住区,以及内蒙古、蒙古国、尼泊尔等地的佛教;属于北传佛教主要一支。“喇嘛”为藏语,意为“上师”。7世纪中,吐蕃赞普(君主)松赞干布同泥婆罗(今尼泊尔)与唐朝联姻。泥婆罗墀尊公主(639)和唐文成公主(641)先后入藏,嫁于松赞干布为妻。受两位妻子的影响,松赞干布也信奉了佛教。8世纪中,吐蕃第五位赞普赤松德赞,派人去长安取经,又礼请印度佛教名僧莲花生和寂护入藏弘法,佛教始盛。9世纪时,吐蕃第八位赞普赤祖德赞执政,规定“七户养僧”制度,藏传佛教大行。838年赤祖德赞被反佛大臣谋杀,其兄达磨继位,宣布禁佛,藏传佛教受到毁灭性打击。10世纪下半叶,在吐蕃新兴封建领主阶级的支持下,佛教以喇嘛教的形式得以复兴,藏传佛教正式形成。至11世纪时,藏传佛教出现不同教派,先后形成宁玛派(红教)、噶当派、萨迦派(花教)、噶举派(白教)等较大派别,以及希解、党宇、党囊、郭扎、夏鲁等较小部派。13世纪中,元世祖忽必烈尊奉藏传佛教,佛教政治地位显赫,并将藏传佛教传入蒙古族聚居区。14世纪末,宗喀巴重整僧团,创格鲁派(又称黄教)。格鲁派很快流行,成为藏传佛教最有势力的一大宗派;宗喀巴被奉为西藏佛教领袖。元朝以后,藏传佛教逐渐传入内地;到清代时,五台山、承德和北京等地皆建立了藏式佛寺或佛塔。
教义上,藏传佛教大小乘兼容而以大乘为主。大乘中显、密俱备,尤重密宗,并以无上瑜伽密为最高修行次第。藏传佛教强调显、密结合,认为显为表,密为里,将密修放到了相当高的地位。藏传佛教各派皆实行活佛转世制度,格鲁派的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章嘉呼图克图和哲布尊丹巴等是最大的活佛。他们在社会上和僧伽中享有崇高地位,拥有政治、经济和宗教的特权,是政教合一社会的首领,并以此组成一套僧职系统和寺院管理制度。清代活佛的遴选要经朝廷写上金册册封方才有效。藏传佛教仪轨繁多复杂,除寺僧上殿诵经,讲经说法,举办大型法会等与汉地佛教基本相同外,还有藏传佛教所特有的密宗传法灌顶等仪式,各派均按各自传承仪轨举行。藏传佛教艺术很发达,其造像和绘画等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充分体现了藏族传统文化风格。中国信仰藏传佛教的民族主要有藏族、蒙古族、土族、裕固族、珞巴族、门巴族等,佛教在这些民族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影响。藏传佛教主要节日有从夏安居衍变而来的雪顿节(6月底7月初)、庆祝丰收的望果节(7月底)等;纪念佛诞的节日与汉地佛教相近。
蒙古人信奉藏传佛教
古代的蒙古人最早信仰的是萨满教。萨满教崇拜神灵,把世界分为三种:天堂在上,诸神居之;地为之中,人类居之;地狱在下,恶魔居之。掌教的巫师则宣称自己集万能于一身,除了能役使鬼魅为人祛除灾难外,还能占卜吉凶,预言祸福。萨满教的祭祀有:祭天、祭地、祭敖包、祭火、答等活动。元朝时期,佛教开始在蒙古族中流传。蒙古族信奉的佛教为藏传佛教,是大乘佛教的一支。藏语把僧人称为“喇嘛”(意为上师),因此藏传佛教又称喇嘛教。忽必烈时期,虽然对各种宗教都兼容并蓄,但已开始偏重于喇嘛。1260年八思八为忽必烈灌顶,被尊称为帝师,并封大宝法王,喇嘛教自此地位日尊,元朝宫廷贵族均喇嘛教信徒。而在民间仍以信奉萨满教为多。元朝灭亡后,蒙古族喇嘛教势力大大减弱。公元15世纪初,宗喀巴对喇嘛教进行整顿与改革,在噶当派的基础上创立格鲁派。因格鲁派僧侣都戴黄颜色的帽子,故人们又称为黄教。黄教创立之初政治上处于劣势,为进一步扩大势力,宗喀巴及其弟子们竭力争取其他民族统治者,尤其是明朝和蒙古封建主的支持。“蒙古人之所以如此迅速地接受和信仰藏传佛教,有深刻的西夏背景,西夏王朝对藏传佛教吸收之甚深和广大,远远超越以往人们的想象。藏传佛教于西夏王国内的普遍流行为与其紧邻的蒙古人接受藏传佛教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蒙古人信仰藏传佛教并不是元朝立国后才开始的,它应该早在蒙古征服西夏和畏兀儿地区的过程中就已经开始了。
事实上,蒙古人在元朝建立以前就开始信仰藏传佛教,如今中国西北地区清一色的穆斯林,但是蒙古人依然是藏传佛教徒,“达赖喇嘛”这个名号就是蒙古人给取的,它原本是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1507—1582)于1578年赐给第三世“一切智上师”索南加措(1543—1588)的一个封号,而俺答汗的孙子云登加措(1589—1617)也被认定为第四世达赖喇嘛。一直到清朝,蒙古人的绝大部分经济收入都流入西藏,用于“进藏熬茶”。另外,乾隆皇帝写有《喇嘛说》,一方面谴责喇嘛,另一方面却说他是为了安抚蒙古才信喇嘛教的。《庚申外史》中记载的出现于元朝蒙古宫廷中流传的藏传佛教修法其实有三种,一种是所谓“演揲儿法”,另一种是“秘密大喜乐禅定”,还有一种就是“十六天魔舞”。简而言之,“演揲儿法”指的是藏传密教中的幻轮修法,目的主要在于调节风脉,强健身体,以帮助修行者消除身体的各种疾病,打开体内各处脉结,维持脉管中气息的畅通,并能使人的身体具有八德五相等威仪。它是一种类似于今日流行之气功的瑜伽修习法。其次,所谓“秘密大喜乐禅定”,或曰“双修法”、“多修法”,即是藏传密教无上瑜伽修习中的“欲乐定”修法,这确实是一种依持“行手印”,或曰“明妃”修习欲乐,渐次得“四喜”,体认乐空无二之理,现证究竟菩提,即身成佛的一种修法。最后,在藏传佛教的语境中,“十六天魔舞”原本是对无上瑜伽部本尊胜乐金刚之中围(坛城)的一种供养,由十六位“明母”,或者“天女”,手持各种乐器,随着特定的念诵和音乐翩翩起舞的一种宗教舞蹈,它不但与情色、淫戏无关,而且常常只是一种“意生供养”,即是密教行者自心间化出十六天魔舞女,于其观想中以想象的“十六天魔舞”的形式作为献给胜乐佛之坛城的一种供养。
清朝皇室真的信奉藏传佛教吗?
满清一族在皇太极的时候,就非常重视西藏的局势。皇太极将达赖喇嘛作为了主要的朋友,在大清入关以后,顺治帝多次请达赖到北京。在1653年,达赖五世以及三千随从,终于从西藏启程到达了北京,顺治帝以最高礼仪接待,并给予重赏。达赖的一行不仅使清朝团结了西藏,而且也收获了其他少数民族的民心,满清对西藏地区的拉拢,对边境政策有着莫大的功绩。顺治帝对佛教的喜爱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他还为自己取了个法号叫“行痴”。在清朝的皇帝中,康熙是最开放、也是最学贯中西的一位皇帝。但是康熙帝对传教士采取了非常严厉的措施,下令将他们驱逐到了澳门。从此,开启了清朝百年禁洋教的序幕。雍正皇帝对佛教痴迷之心,是清朝其他皇帝无法相比的。他从小就喜欢读佛书古典,甚至自己编著了佛教禅宗语录。他字号“圆明居士”,一生广交僧侣,并在大师的指点下专心禅坐,突破了佛教中的“三关”,达到了很高的佛法境界。他在当皇帝之前所居住的雍王府,在继位后改为了雍和宫,在乾隆时期更是被改为了喇嘛寺庙,一直流传到现在。乾隆皇帝也信仰佛教,并且字号“长春居士”。他提倡用“周孔”的思想指导禅学,从而达到统一佛教的境地。到了嘉庆、道光的时候,重视藏传佛教的政策才有所减弱。但清朝在顺治、康熙、雍正、乾隆时期,在满清主导下的藏传佛教有很高的凝聚力,这也使满族、藏族、蒙古族这三个民族在精神上达到了高度的联合,成为稳定边疆的政治工具,同时也成为巩固中央的一种手段。
满族在入关前,其信仰为原始宗教——萨满教,并不信仰佛教。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祖父和父亲两代曾经做过明朝的官员,与汉族接触较多。努尔哈赤本人通汉文,认同儒家文化中“敬天法祖”的观念,因此和汉族一样,对宗教信仰的态度是现实主义的。尽管努尔哈赤并不信仰藏传佛教,对满族信仰藏传佛教管理严格,但对于蒙古族、藏族的藏传佛教信仰,他不仅不反对,甚至还大加鼓励。皇太极亦是如此。满族入关前,五世达赖和四世班禅于崇德七年(1642年)遣使至盛京(今沈阳),皇太极率领王公大臣高接远迎,且以平等礼节相待。努尔哈赤和皇太极这种信仰和行为分离的态度一直为其后的清朝皇帝所坚持。清朝入主中原后,清世祖顺治帝特派人到西藏问候五世达赖和四世班禅,在西藏各大寺熬茶、放布施,并邀请五世达赖和四世班禅到北京与皇帝会晤,希望以此加强刚刚入主中原的统治者与西藏地方政教领袖的关系。睿智的五世达赖静观几年,看到清朝江山渐趋稳固,日益兴盛,也目睹了清朝皇帝对藏传佛教尊崇有加的态度。1652年,五世达赖率领三千人的浩荡队伍入京会晤顺治帝。1682年,为清中央政府所信任和在藏传佛教信众中享有崇高威望的五世达赖在拉萨圆寂。由五世达赖所委任处理政事的第巴·桑结嘉措为了稳定局势,也为了维护其个人地位,密不发丧,并以五世达赖的名义请求清中央政府册封自己为“掌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教弘宣佛法王布忒达阿白迪”,意为专管达赖喇嘛宗教事务的法王。康熙鉴于第巴·桑结嘉措的一系列行为,想遏制他的专权,于是召与五世达赖亦师亦友的五世班禅罗桑益西进京朝觐,五世班禅虽终未能行,但康熙于1713年颁诏册封五世班禅罗桑益西为“班禅额尔德尼”。从此班禅地位日隆,以后历代班禅受中央政府册封也成定制。
并不信仰藏传佛教的清朝皇帝之所以对藏传佛教尊崇有加,还因为其重要盟友——蒙古族信仰藏传佛教。满族皇室与贵族除了通过迎娶草原上的蒙古族姑娘来密切满蒙关系外,还通过对藏传佛教的尊重与扶持来争取蒙古族的支持。这种争取蒙古族的方式,用乾隆皇帝的话来说就是“兴黄教,所以安众蒙古”。蒙古族信仰藏传佛教的历史可以溯至元朝。藏传佛教在密切藏蒙关系、藏地归顺元政权的历史中都曾发挥过不小的作用。清朝前期对藏传佛教的政策,首先考虑的还是蒙古盟友的信仰问题。虽然蒙古族在明政权建立后退据草原,但无论对于明朝还是清朝的统治者来讲,他们都是一支让人生畏的军事力量。入关之后的满族,以华夏正统的身份与眼光看待其他民族,但来自关外的经历让满族统治者认识到汉族统治者以往那种修长城、与蒙古族为敌的传统做法是无法真正有效阻挡住剽悍英勇的蒙古铁骑的。满族统治者于是变“以长城为屏藩”为“以蒙古部落为屏藩”,对于满族统治者而言,蒙古族不再是敌人,而是盟友。笼络蒙古族除了沿用以往汉族统治者惯用的和亲之策外,还有一招最为重要的就是推崇藏传佛教了。满族统治者看到让人生畏的蒙古军事力量对达赖喇嘛唯命是从,看到蒙古英雄手中的宝剑换成了念珠一串,知晓三世达赖转世为蒙古俺答汗的曾孙,看到蒙古族“男女咸钦是喇嘛,恪恭五体拜袈裟”,看到了活佛在蒙古人政治生活中的精神领袖地位。再结合清朝皇帝“因俗而治”的治理理念,就不难理解清朝统治者尊崇藏传佛教的策略了。
清朝皇帝无论是对藏传佛教的尊崇还是对其进行严格管理,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其封建王朝的统治,这一策略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它维系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共同的宗教信仰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的心理基础之一。清朝优崇藏传佛教的政策深得蒙古族和藏族的拥护——喀尔喀蒙古的归附以及蒙古土尔扈特东归的壮举都体现了藏传佛教的纽带作用,即便在清中央政权风雨飘摇的时期,西藏的宗教领袖也没有和中央政权完全断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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