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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又有一个节日啦!“创建日”让我们的城市更好!

作者:夏都西宁 时间:2019-11-23 11:44:49 浏览量:
西宁市又有一个节日啦!“创建日”让我们的城市更好!

西宁市决定将每月29日设为“创建日”啦!!

西宁市

全国文明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创建日”

西宁市又有一个节日啦!“创建日”让我们的城市更好!西宁市又有一个节日啦!“创建日”让我们的城市更好!

“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推动协调绿色发展 共建共享幸福西宁”为主题,6月29日,西宁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日”活动启动仪式在西宁中心广场举行。

西宁市又有一个节日啦!“创建日”让我们的城市更好!

为全面巩固提升西宁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水平,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持续常态参与各项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创建的主动性积极性,西宁市决定将每月29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设为“创建日”,融合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内容。

启动仪式现场

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代表向全市干部、职工、市民发起了倡议:“西宁是我们的共同家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动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是每个干部、职工和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西宁市又有一个节日啦!“创建日”让我们的城市更好!

倡 议 书

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市民朋友们:

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全市上下团结奋斗、努力拼搏获之不易的成果和荣誉,将每月29日设立为“创建日”,是巩固各类创建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市上下积极主动参与创建活动,保持创建工作常态长效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此,我们向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积极投身,做一名“创建日”参与者。西宁是我们的共同家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动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是每个干部职工和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市民朋友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于“创建日”活动之中,以实际行动,积极参加各项创建活动,通过主动参与社区治理、整治环境卫生、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争当共建新时代幸福西宁的参与者。

二、躬身践行,多做实事,做一名“创建日”示范者。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市民朋友要带头做爱护优美环境的模范,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共设施;要带头做践行文明规范的模范,讲文明、重礼仪,做到言行优雅,举止得体,不说脏话;要带头做遵守社会公德的模范,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乱停车辆,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主动排队礼让,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要带头做诚信建设的模范,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的理念,积极参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要带头做志愿服务的模范,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用自己的双手、爱心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培育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

三、巩固提升,共建共享,做一名“创建日”监督者。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保持创建工作常态长效,不仅需要大家积极参与,更需要大家主动监督。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市民朋友要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献言建策,对发现的店外经营、车窗抛物、行人跨越栏杆、闯红灯、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主动劝导纠正,群策群力、齐抓共管,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让文明内涵常存于心,让文明举止常伴于行,让文明之风常驻西宁。我们呼吁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市民朋友一起行动起来,齐心协力、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推动协调绿色发展,共建共享幸福西宁。

西宁市创城办

西宁市爱卫办

西宁市创建办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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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文艺演出让观众一饱眼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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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还进行了有奖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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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踊跃参与作答,现场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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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后

参加启动仪式的领导和市民一同参观了“创建日”宣传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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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创城办、市爱卫办、市创建办、市法制办、市政协办公厅、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等16家单位以及各区文明办参与了“创建日”活动。

西宁市又有一个节日啦!“创建日”让我们的城市更好!

据悉,“创建日”活动当天,西宁市各县区、市直各机关单、各区街道办、社区还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

氛围营造巩固提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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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直各机关单位通过举办讲座、开展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答、文艺演出等宣传方式,对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意义、内容、参与方式等进行全面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市属各级各类媒体统一开设创建活动专栏专题,对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中的亮点工作进行专题报道。

♥各县区、市直各机关单位以民族团结进步市创建“十进”活动为重点,大力宣传在各领域打造的示范点,在全市村、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讲团结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市容环境巩固提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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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机关单位广泛组织党员干部进入联点帮扶社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集中拉网式排查,尤其对背街小巷、主要河道、城乡结合部、老旧楼院等“脏乱差”严重的区域进行全方位集中清理,确保不留死角。各县区、开发区及各园区要认真制定“创建日”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县区直部门广泛深入街道、广场、社区小区开展活动,铲除“牛皮癣”、清理社区垃圾、清洗道路两侧护栏。

♥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对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环境脏乱、乱停乱放、经营证照不齐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市场经营有序。

♥建设、房产主管行政部门对各类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等集中整治工作,做好工地内部管理有序,工地围挡规范,建材设施堆放整齐,食堂、厕所内外卫生符合标准等工作。

♥市林业局重点清理清除各大公园、市区内绿化带、绿地等处的各类垃圾死角和乱张贴乱涂写等不文明现象。

♥市水务局对市区河道沟渠集中整治,清理清除河道水面冰面漂浮垃圾、河岸绿化带垃圾死角、河道设施上的各种乱张贴乱涂写等。

♥市爱卫办协调、指导、监督各县(区)政府及有关控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西宁市控制吸烟条例》责任分工及相关规定,安排人员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馆、医院、学校、车站、文化娱乐、旅游景点、体育场馆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开展公共场所控烟执法专项整治,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依据《条例》进行严管重罚,并予以曝光及通报处理。

交通秩序巩固提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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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机关单位广泛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指定地点和路段,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引导工作,在车站引导乘客排队乘车、文明乘车;在十字路口对市民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在街道对市民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市公安、交通等主管行政部门重点对全市的交通秩序开展大整治行动,整治开车玩手机、吸烟、吃零食、扔垃圾、随意调头等各类不文明行为,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同时,在西宁广播电视台、西宁晚报和新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不文明交通行为,有效提升市民遵守公共交通秩序的意识。

♥各县区组织志愿者在主要路段、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交通不文明行为劝导行动,加强行人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穿越绿化带、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并对不文明的行为进行抓拍。

社区小区环境卫生巩固提升活动

西宁市又有一个节日啦!“创建日”让我们的城市更好!

♥各县区、市房产局要发动物业公司和社区工作人员、辖区老党员、青年志愿者、热心居民对小区、楼院、楼道内外乱堆放、卫生死角、绿化区域等地开展集中、拉网式整治行动,有效提升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市民的共同努力改善居住环境,增强居民的珍惜意识和保护意识。

♥市卫计委重点安排部署开展预防疾病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广泛宣传预防各类常见疾病的相关知识,加深市民群众的认识,促进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有针对性地、更好地预防各种疾病,提高市民健康素质。同时,组织医疗机构深入社区小区开展就诊义诊、赠送药品等活动。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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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志愿者服务社会组织,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宣传、环境卫生整治、扶贫救助、心理咨询、法律援助、义务理发、应急救援、慰问孤寡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广场、公园、道路、社区全覆盖,提升市民的知晓率、满意率和参与度。

♥车站、医院、景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以及各类窗口单位设立的公共引导志愿服务岗和志愿者,要积极开展公共秩序劝导和控烟禁烟行动,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岗的作用,对典型不文明行为要敢于管理。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点组织驾校学员的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清洗栏杆等活动,有效发挥文明使者的作用。市文广局、民政局等部门要以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为平台,广泛组织志愿者参与文化志愿服务,不断扩大志愿服务影响力。

来源 |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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