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尚方宝剑,还是丹书铁券,都是皇权的一种外在延伸和表现形式。
两大神器碰撞,哪个更厉害?
古装剧里,威力最大的有两件宝物:一是尚方宝剑,持有者可以“上斩昏君,下杀佞臣”;二是免死金牌,持有者即使犯罪也无人敢管。真实的历史是这个样吗?不大靠谱,至少没有传说中那么大的威力。
尚方宝剑
“尚方宝剑”得名于“尚方”,尚方是古代的官署名,掌管供应、制造帝王所用器物,功能类似清代的造办处,尚方制造的剑称为尚方剑。尚方剑的称谓首见于西汉成帝时期。
汉成帝任用给自己当过老师的安昌侯张禹为丞相,尊为帝师。在一次朝会上,特批参会的槐里县令朱云当着皇帝和文武大臣的面说:“现在朝廷里的大臣,上不能匡扶主上,下不能为民谋利,都是尸位素餐,白吃饭的。微臣请求陛下赐给我您的尚方斩马剑,先杀一个佞臣给他们瞧瞧,也好让其余佞臣知道害怕。”
成帝问谁是佞臣,朱云说张禹就是。这下可把汉成帝惹火了,一是张禹确实无甚劣迹,二是成帝非常尊重他。汉成帝大怒:“一个微末小吏以下谤上,在朝堂之上当众污蔑太傅,罪死不赦。”命人将其拿下。
这个朱云力气不小,抱着朝堂上的栏杆不撒手,几个武士愣是拽不动他,最后把栏杆都掰断了。左将军辛庆忌为朱云求情,叩头流血。汉成帝虽然好色,但非颟顸之暴君,饶恕了朱云,而且在后来修换栏杆的时候特意嘱咐不要调换,照着原样修缮,以表彰刚烈正直的臣子。
《汉书·朱云传》是“尚方剑”首次见于史籍。唐人颜师古在注《汉书》时说:“尚方,少府之属官也,作供御器,故有斩马剑,利剑可以斩马也。”颜师古这个注释从侧面说明“尚方斩马剑”还是一个常人不太熟悉的语汇,有必要加以注释。
唐代自安史之乱后对统兵将领不放心,设立了监军制度,皇帝令身边的宦官代替自己行使监督管理之责。据《唐会要》记载:“(德宗)贞元十一年正月,初铸河东监军印,监军有印,自兹始也。”监军代表皇帝行使大权,以监军印作为授权凭证,此时还没有“尚方宝剑”。
尚方剑正式发挥作用是在宋代。据宋代《武经总要》记载:“本朝之制,大将每出讨,皆给御剑自随,有犯令者,听其专杀。”公元974年,宋太祖命大将曹彬率十万大军征讨南唐。临行前,太祖特地为他举行宴会壮行,亲赐曹彬宝剑,说:“十万大军由卿一人节制。凡副将以下不听命者,可先斩后奏”。宋代尚方剑持有者虽然有先斩后奏的临机处置之权,但授权有限度,只能是“副将以下”。
元朝也有尚方宝剑,但更像朝廷御赐的纪念品,无“先斩后奏”的大权附身。元世祖忽必烈在位时,道士张留孙治好了皇后的病,帝后大悦,给张留孙赐号“上卿”,命铸尚方宝剑赐给他,这柄御赐尚方剑成为张留孙创立的“玄教”的传承法器。
明代尚方宝剑的使用频率更高,规制也更加完善。明代诚意伯刘基《赠周宗道六十四韵诗》有“先封尚方剑,按法诛奸赃”的诗句,可见明初就有尚方剑的事例。万历二十年(1592年),宁夏哱拜叛乱,明神宗派甘肃巡抚叶梦熊领兵征剿,并赐尚方剑督战。叶梦熊不负众望,剿灭哱拜一党。此役之后,授予挂帅出征的武将以尚方剑成为常态,赐剑时要举行“代行授钺礼”,仪式隆重。
到了明朝末年,由于“北虏南闯”,战事频仍,授予大将尚方剑就更多了,洪承畴、杨镐、杨嗣昌、袁崇焕、卢象升、毛文龙等将领,都曾持有尚方剑,卢象升甚至先后被赐予三次。明代赐予将领尚方剑都是有限授权,一是只能杀总兵以下官员,不得越级;二是范围只能在将领辖地,不能越界。
洪承畴
明代尚方剑不是摆设,有些将领就命丧剑下。明朝与后金在萨尔浒之战前,经略杨镐用尚方剑斩过清河逃将陈大道、高炫徇。熊廷弼主持辽东时,也用尚方剑斩杀过逃将。命丧尚方剑之下的品级最高的将领是毛文龙。
崇祯二年(1629年)五月,蓟辽督师袁崇焕以阅兵为由,赴皮岛见左都督毛文龙。当时袁崇焕的职务是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正二品官员,毛文龙是五军都督府之一的左军都督府左都督,正一品。从品秩上说,毛文龙要高于袁崇焕,但由于后者是蓟辽督师,是钦差大臣,代表天子,所以毛文龙很客气,设宴款待。席间,袁崇焕突然翻脸,拍着桌子对毛文龙说:“你有十二项应当斩首的罪名,你可知罪?”毛文龙叩头求免,袁崇焕不为所动,“遂取尚方剑斩之帐前”。
清代是专制皇权发展到顶峰的时期,一切军政大事都由皇帝自己来裁决,外人不得插手,权力几乎百分之百掌握在皇帝手里,在此情况下,帝王焉能分权给臣子?因此,清代无尚方宝剑制度。
影片《九品芝麻官之白面包青天》中,李莲英所说“大清开国这么多年,从来没听说过什么尚方宝剑”,倒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以后要是在清宫戏里看到有尚方宝剑的情节,肯定是杜撰的。乾隆年间,四川大小金川叛乱,乾隆命讷亲率军平叛,讷亲举止失措,连打败仗。乾隆命协办大学士傅恒为钦差,带“遏必隆腰刀”赶赴四川前线,傅恒命讷亲以此刀自裁。讷亲祖上正是康熙年间的四大辅政大臣之一遏必隆。讷亲用祖传腰刀自裁是乾隆有意羞辱他,非傅恒自专,与袁崇焕杀毛文龙性质不同。
丹书铁券(免死金牌)
说完“尚方宝剑”,再说说“免死金牌”。“免死金牌”是俗称,正式的名称是“丹书铁券”。丹书铁券首见于西汉,刘邦灭楚建汉之后,论功行赏,分封了一批功臣做诸侯王。“丹书铁券”就是分封时颁发的凭据,类似今天的职务任免书。
《汉书·高帝纪》记载:“(高帝)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意思是说,汉高祖与功臣共同立下誓言,将誓文用丹砂(朱砂)写在铁质的契券上,为了表示信用和防止假冒,将铁券从中间剖开,朝廷和被分封的诸侯王各保存一半,朝廷的存档保存在“金匮石室(即石砌房子金属柜子)里,用今天话说就是保存在国家档案馆的保险柜里。
汉高祖
丹书铁券上写的什么内容呢?据《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记载是四句,共十七个字:
使黄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存,爰及苗裔。
意思是说即使黄河变得像带子那么细、泰山变得像磨刀石一样薄(比喻沧海桑田、时间久远),被封的(诸侯)国也永远存在,传给子孙后代。汉高祖创立的丹书铁券成为后世的模板,后来的丹书铁券基本上是仿照汉代制度有所增益。
明人所作《汉宫分封图》
刘邦创立的丹书铁券实际上只是君臣之间的契约,并不具有后来的“免死”功能。到了南北朝时期,铁券的“免死”功能才开始出现。据《北史·李穆传》记载,北周初年,大将李穆在芒山之战中救了北周文帝宇文泰一命,宇文泰觉得无以为报,“特赐李穆铁券,恕以十死”,这是史书中较早的铁券可以免死的记载。
隋代以后,铁券不再用丹(朱砂)书写,而是嵌金,亦称“金书铁券”。唐代铁券赏赐较多,尤其是安史之乱后,渐呈泛滥之势,多了就不值钱了。唐德宗兴元元年(784年),朱泚在长安近郊泾源谋反,德宗狼狈出逃,大将李怀光击败叛军,保德宗返驾长安。唐德宗为笼络李怀光,赐予其丹书铁券,本来是好意,不料李怀光见到之后大发雷霆,他说:“凡疑人臣反,则赐券。今授怀光,是使反也!”把丹书铁券扔到地上,后来李怀光真反了。
唐代之前的丹书铁券至今尚未发现,现存最早的丹书铁券实物是唐昭宗颁赐给彭城郡王钱镠的,铁券上刻有三百三十三个字,核心内容是这么几句:“卿恕九死,子孙三死,或犯常刑,有司不得加责。”即赦免钱镠本人九次、子孙三次死罪,触犯了一般法律,相关部门不得追究。
钱镠铁券,现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
宋代有没有丹书铁券呢?可能有人会说,有啊!《水浒传》中小旋风柴进家里就有。这是小说家言,不是正史记载。宋朝建立后,对柴氏后人还是非常优待的,宋太祖在太庙立碑,其中有一条“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内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应该说很够意思了,但是并没有赐予“丹书铁券”授予免死特权。
宋代到底有没有丹书铁券?既没有也有,从制度上说没有,从特例上说有。宋真宗时,宋臣王曾出使辽国,辽国有丹书铁券制度,负责接待宋使的辽国大臣邢祥向王曾炫耀说:“辽国赐给亲近大臣丹书铁券,贵国(指宋朝)号称优待士大夫,为何不赐给他们丹书铁券?”王曾告诉他:“铁券这个东西,是朝廷衰落的时候用来拉拢权臣,让他们暂时压下叛乱心思的,岂能用在贤臣身上?”邢祥听了,“愧不复语”。这是从制度上没有。
北宋建隆年间,宋太祖任命李重进为平卢节度使,李重进是后周重臣,担心赵匡胤借此明升暗降要收拾他,宋太祖为使其安心,“遣陈思诲赍铁券往赐,以慰安之”,李重进后来叛变失败后自杀,丹书铁券也失去了意义。南宋初年,大将苗傅、刘正彦发动兵变,为招抚他们,宋高宗也给他们赏赐了铁券。后来,韩世忠将苗、刘二人擒获,押回杭州处死,丹书铁券也无法保其性命。除了这几个特例之外,宋朝再没有给大臣赐丹书铁券之举。
韩世忠
元朝虽然起于草原,也沿袭了中原王朝的丹书铁券制度。成吉思汗就曾经赐给手下大将木华黎以丹书铁券,承诺“世世代代,传国不绝,犯三罪而不罚。”
明代,朱元璋创建了历史上最完备的铁券制度。从法律上规范了丹书铁券的颁授对象,明晰了丹书铁券的权限范围。朝廷根据功臣、重臣爵位的高低分为七个等级,铁券各依品级颁发,不得逾越。铁券上镌刻的内容一般为四个方面:一是赐券的日期,受赐者的姓名、官爵、封邑;二是受赐者的功绩勋业、对朝廷的贡献;三是皇帝授予受赐者的特权;四是皇帝的誓言,允诺受赐者及其后代享有前述特权云云。
明代赐给高阳伯李文的丹书铁券,现藏于青海省档案馆
明代铁券与唐代相比有两种差别:其一是谋逆不赦,只宥其他死罪;其二是免死的次数趋少,且子孙不免死。据《明史·舆服志四》载:洪武三年(1370年),李善长、徐达、李文忠等34人获公爵、侯爵封号,并被赐予金书铁券。洪武二十五年,改制铁券,赐公傅友德、侯王弼、耿炳文、郭英及故公徐达、李文忠、侯吴杰、沐英,凡八家。永乐初,靖难功臣亦有赐者。此后,陆陆续续还有赏赐的例子。明末,崇祯皇帝还曾给宦官魏忠贤的侄子魏良卿颁赐铁券。
清代无丹书铁券制度。《清史稿·世祖纪》记载:“满洲开国诸臣,运筹帷幄,决胜庙堂,汗马著勋,开疆拓土,应加公、侯、伯世爵,锡以诰券。” “诰券”相当于现在的任职文件,与丹书铁券不同。同治十三年,同治皇帝死后,慈禧选择醇亲王奕環之子载湉(即后来的光绪)继位,当时慈禧承诺说载湉日后所生的皇子继同治为嗣。内阁侍读学士广安觉得慈禧空口无凭,要求颁赐铁券为凭,受到慈禧的严厉斥责。
“尚方宝剑”与“丹书铁券”谁更厉害?
尚方剑是帝王在将领在外统军征战的特定条件下,将君权的一部分(主要是军权)暂时委托持有尚方剑的将领行使。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古时通讯条件很差,信息反馈很慢,如果将领事事都向皇帝请示,容易贻误战机,为了确保战事取得胜利,授予将帅临机处置之权。这种授权一是有限度,宋、明代都只能斩副将以下;二是有期限,战事完毕后必须将尚方剑交回,不能长期持有。
相比尚方剑的暂时授权性质,丹书铁券的效力要更加长久。从主观上说,君臣双方都期望相互忠诚、信赖,传至子孙后代。但是这种看似亲密无间的契约基础很不牢固,主要是缔约两方地位不平等,主动权掌握在皇帝手里。皇帝要是信任大臣还好,君臣基本能够相安无事,一旦皇帝要是对大臣起了猜忌之心,“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就是有再多的丹书铁券也无济于事。
明代例子最为典型,明初朱元璋陆续分封的公爵、侯爵、伯爵共有62人,大多数人都被授予了丹书铁券,可是这些开国元勋绝大部分都被杀、被贬,得到善终的人非常少,丹书铁券形同废纸一张。在十位公爵中,有五位被杀或赐死;五十二位侯爵中五十人被杀或赐死、削爵;三位伯爵中,除了刘基是病死(一说被毒死)外,其余两人均被诛。满打满算,六十二位开国元勋中只有八人勉强称得上善终。什么丹书铁券,哪怕是不锈钢券,皇帝一翻脸,啥都不好使。
无论尚方宝剑,还是丹书铁券,都是皇权的一种外在延伸和表现形式,是皇帝对大臣的一种笼络和制衡手段,皇帝绝不会让这两样外在的东西影响到皇权制度本身。反过来说,如果臣子反客为主,掌握了实权,甚至可以废立皇帝,就更不需要这两样劳什子,直接取而代之了。今天“尚方宝剑”已经消失在历史的烟云中,“丹书铁券”成为博物馆里的展品供人们鉴赏,当初持有他们的人地下有知,不知该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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