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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土”合流:明初西宁卫建立考

作者: 时间:2021-03-12 10:59:02 浏览量:

“汉”“土”合流:明初西宁卫建立考

文 / 蔡亚龙

“汉”“土”合流:明初西宁卫建立考

〔摘要〕关于西宁卫建立的时间,明清文献长期持有两种观点,近代以来却日渐呈现出单一的说法,容易湮没西宁卫初期的变迁历史。其实,两种说法恰恰反映了西宁卫建立过程的复杂性。作为有明一代“河西巨镇”的西宁卫前身有两条脉络:一为洪武六年始置于碾伯城的羁縻性质的西宁卫,一为洪武十一年建于碾伯城的陕西都司所属碾北卫。洪武十九年西宁新城的建筑与卫所的改置,意味着两条脉络整合完毕,“汉”与“土”最终合流,西宁卫得以新生与完备。实际上,明代边疆民族地区的卫所不乏“汉”“土”的融合,今人研究要客观地评估,不能简单一刀切。

〔关键词〕明代;西宁卫;碾北卫;沿革

“汉”“土”合流:明初西宁卫建立考

西宁为青藏高原东方门户,素有“西海锁钥”和“海藏咽喉”之称。明初平其地,立西宁卫,内扼西番各族,外控西域诸卫,渐成“河西巨镇”。“凡以发政施令,用华变夷,修武威远,皆于卫乎在”,西宁卫又是兼理当地军事、民政事务的军政机构。学界对西宁卫的研究硕果累累,尤其对西宁卫的军事管控、地方治理进行了较为集中的梳理和概括,亦有不少文章选取某个特定角度对西宁卫进行研究,涉及茶马贸易、民族宗教政策、土司家族、屯田、户口等诸多方面。然而,作为基础性研究内容的建置沿革史,是众多课题得以准确开展的支撑之一,西宁卫的沿革情况却并未得到充分的重视,仍留有一些疑点和难点。如何理解明清文献中对西宁卫建立时间的不同说法。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化与新材料的运用,不少学者开始重新思考明代西宁及青海历史地理的个别疑难点,一些问题得以有所突破乃至理清。李新峰利用新发现的明初文献《纪事录》,考证明初所置西宁卫在碾伯城,将西宁卫的核心地理空间从西宁城扩展到碾伯城;崔永红在考辨西宁卫六处千户所位置时,对明初一度设置的碾北卫进行分析,指出“碾北卫之废、西宁卫右千户所之移入碾伯都当发生在洪武十九年”,亦将西宁卫与碾北卫的历史进行了某种程度上的联结。这些新观点、新发现,有助于今人跳出就西宁卫论西宁卫的局限,为我们更为宏观和深入地考察明初西宁卫的沿革提供了新方向和新思路。在此基础上,笔者选取西宁卫建立时间这一沿革疑点为切入点,尝试对建置在洪武年间的西宁卫、西宁州与碾北卫等变迁历史进行整体性的研究,以尽可能还原西宁卫在明初“汉”“土”合流的沿革情形,进而结合新近发表的考察其他边地区域卫所中土军成份的研究成果,反思学界对边疆民族地区卫所中“汉”“土”因子的认知与评论。

一、明代以降史志对西宁卫建立时间的记载

有关西宁卫的建立时间,明清史志中长期存在着“洪武六年”(1373)和“洪武十九年”(1386)的说法,形成了两种并行不悖的书写系统。“洪武六年”(亦有言“洪武五年”)的提法,以《明太祖实录》为本,其记洪武六年正月己未:

置西宁卫,以朵儿只失结为指挥佥事。朵儿只失结,西宁人,仕元为甘肃行省右丞。初王师下关陕,与太尉朵儿只班在青海,朵儿只班遣其来朝进马,上赐以袭衣文绮,令还招谕其部曲。朵儿只班不奉诏,遁甘肃,朵儿只失结自率所部二千余人还西宁,遣弟赍荅等赴京言朵儿只班不奉诏之故。及宋国公冯胜总兵征甘肃,遂以所部从行,胜乃命朵儿只失结同指挥徐景追袭朵儿只班,获其金银印及军士、马匹,遣其弟荅立麻送京师,至是立西宁卫,命朵儿只失结为指挥佥事。

从该史料所透露出的信息来看,朵儿只失结与西宁卫的建立密切相关,而其集结部曲跟随冯胜征战甘肃在前,派遣其弟不远万里到京师贡献在后。据此,在洪武六年正月明廷正式下旨创设西宁卫之前,前线将官很可能已令朵儿只失结以军卫的形制统率所部。这意味着西宁卫的实际运作要早于明廷的正式批复,西宁卫正式建置于六年正月,但实际运作当在洪武五年。另外,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有关“洪武五年”说法的完整表述为:“四年五月,元西宁州同知李南哥以州归附(此东祁二李始祖);五年,始置西宁卫。”从其录有西宁土官归附与置卫的逻辑关系及确切时间来看,“洪武五年”置卫的说法应是来源于地方文献或土官家族文献。因此,洪武五年或六年置卫的说法是相互佐证的,中央官方文献《实录》以明廷批复时间为准,地方或家族文献则以实际运作时间为据。换言之,洪武五年或六年置西宁卫的说法当为一体的,下文用“说1”指代此说。

有关西宁卫建于“洪武十九年”(下文简称为“说2”)的说法,最早见于明代陕西两部省志。嘉靖元年刊刻的中国古代首部具有全陕通志性质的地方志书《雍大记》记载:“元末兵乱,国朝洪武十九年长兴侯耿秉(炳)文下河西收集散亡,筑城设西宁卫指挥使司。”随后的嘉靖《陕西通志》大体沿袭了《雍大记》的说法,仅将“设”换为“改置”,其记:“洪武十九年,长兴侯耿炳文下河西收集散亡,筑城改置西宁卫指挥使司。”此外,亦有其他文献佐证了上述说法,如乾隆《狄道州志》节录有《赵氏家乘略》,该家谱记临洮卫指挥佥事兼同知临洮府事赵琦于洪武十九年,“同耿炳文巡西宁、创卫治”

可知,两种说法都非空穴来风,在明代均已产生并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论述,且都有相关的文献资料为佐证,或是以《明实录》为主要依据,或是由陕西多部地方志书为凭借。受此影响,清代史籍记西宁卫的建立时间亦延续以上两种说法,中央和地方史志文献的两条书写系统更趋明显。

就清廷官修史志而言,《明史》稿本起初以“洪武中为西宁卫”的文字来模糊化处理,最终在定稿中选取“说1”;官修地理总志《大清一统志》同样选择“说1”,但仍以按语形式录另一说以存疑,且这一表述一直为历代《一统志》所承袭。就清代陕甘地方总志而言,康熙《陕西通志》、乾隆《甘肃通志》、光绪《甘肃全省新通志》三志均坚持“说2”,仅在个别文字表达上有所出入。

其实,以上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的史志文献,在编修之时互有参考。如《一统志》在文字表述上来源于乾隆《甘肃通志》,仅将《通志》“十九年”的字样替换为《明实录》言称的“六年”;再如光绪《甘肃全省新通志》编修之时,已充分参考了清廷官修史志,如该志《进呈表》中言“惟《大清一统志》禀庙谟而绳墨诚陈”。可是,即便如此,它们仍然坚持着各自的书写系统,促使两种说法长期并行不悖。而这只能表明两种说法背后均有着相对充分的证据,中央、地方史志大概率根据各自不同的文献定位或书写立场,选用了各自认为更为准确的表述。

如若两种说法均是无误的,又该怎样理解?乾隆《西宁府新志》给我们提供了线索。乾隆《西宁府新志》(下文简称《新志》)是明清两代西宁最为重要的一部方志,撰者杨应琚“到处考沿革,询掌故,使《新志》成为有关本地区最为详审的著述”,尤其对有关地理沿革的考证“特别慎重”。并且《新志》“全书撰次校阅,悉出杨氏一人之手,与一般方志之编纂,聚东西南北之人,各出己见,转多牴牾疵谬者,迥不相同,尤为本书之一大特色”。该志在追溯元明西宁建置沿革时言“元至元中,仍曰西宁州,属甘肃行省。明洪武十九年,改为西宁卫,隶陕西行都司”;又在志尾《纲领志》中记“(洪武)五年,始置西宁卫”。仔细推敲杨氏“始置西宁卫”的表述,一个“始”字似乎别有深意,或许意味着西宁卫的建立时间并非是独一的。换言之,两种说法或为相互补充的关系,西宁卫的建立有两个关键时间节点,杨氏因而将二者悉数记录。

也就是说,明清中央和省级史志文献有关西宁卫建立时间的两个书写系统,其实是叙述选取的侧重点不同而导致的,而二者的叠加方才是完整的西宁卫初期历史。然遗憾的是,两个书写系统的传统自民国以来逐渐被打破,西宁卫建立时间的历史书写逐渐向一元化靠拢。民国十七年甘肃省政府纂修的《甘肃通志稿》在其中发挥了关键影响。该志是甘肃自清初建省以来的第三部官修通志,《舆地志》记“西宁卫,洪武六年置,宣德七年升军民指挥使司”,一改明清两代陕甘总志对西宁卫沿革的记述,转而采用了《明史》的说法。这一举措打破了陕甘地方史志一向坚持的“说2”传统,“说1”成功覆盖了从中央官修文献到地方志书两个层级的史籍,成为通行说法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自此,“洪武十九年”改置西宁卫的说法逐渐湮没,“洪武六年”日益成为普遍认可的该卫建立时间。后世文献更是多承续此说,时至今日,青海新修地方史志仍然受此影响。

通过梳理明代以降史志文献对西宁卫建立的记载与传承,不难发现“洪武六年”和“洪武十九年”之说在明清两代长期并行不悖。可民国以来,“洪武六年”的说法逐渐占据上风,“洪武十九年”的提法日渐湮没。令人不解的是,距离事件发生较近的时代长期存在两种观点,而距离事件较晚的民国时期竟却日渐呈现出一致的说法,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一转向是否真实合理。况且,一元化的观点并不利于我们全面、完整地认知西宁卫初期的变迁情形。因此,洪武年间西宁卫的沿革情况,仍然是一个需要深入剖析的课题,治史者尚须理清洪武“六年”和“十九年”究竟对西宁卫意味着什么。

二、西宁卫初创位置及与碾北卫关系考

不少论者对“西宁卫”初期的沿革并不深究,想当然地以为西宁卫一直位于西宁城(今西宁市)。然据地方志记载,西宁卫指挥使司、经历司、卫镇抚、五千户所等官署衙门及军器局、演武场等军事相关设施,全部在洪武十九年初建。既然西宁城内卫所衙署、军事设施等全部初建于洪武十九年,若早年即于此正式置军卫难以讲通,则初置的西宁卫可能不在西宁城中。

李新峰同样对西宁卫初置的地点产生了怀疑,他在《纪事录笺证》一书中考证洪武六年初设置的西宁卫当位于碾伯(今海东市乐都区),证据主要有以下两点。首先,《明太祖实录》载:“陕西都指挥使司及都督濮英奏:西宁卫旧城卑狭,不堪戍守。今度城西百二十里许,其地平衍,可以改筑。上可其奏,命调巩昌、临洮、平凉三卫军士筑之。”明朝官方文献明确记录了西宁卫在洪武年间治所迁移的历史,还言明新、旧两处治所相距约120里,而明代文献记西宁、碾伯两地的距离恰好与此相符。其次,康熙《碾伯所志》在回顾明初碾伯一地建置沿革时,言“明太祖洪武五年,立碾伯卫,十九年废,置碾伯右千户所”,而洪武五年设置的乃是西宁卫,表明初期的西宁卫当位于碾伯。

笔者认为李氏选取的史料及考证的结论是可信的。除却李氏所选取的证据之外,西宁城圮废的史实、明初西宁卫在城驿的位置亦可补充佐证西宁卫最初的治所不在西宁城,而在碾伯城。

洪武早年明军占领西宁城后明确将其废弃,西宁卫便不可能设置在西宁城。顺治《西宁志》记“元末西宁州旧城,废”,直到洪武十九年再次筑城始成西宁卫城。另外,史载洪武五年冯胜率兵取西宁等地,但元守将早已将“境内人民、牛马、驼羊尽拘出玉门、阳关二塞”,致使明军“所得者止是空城而已”,其言“空城”或许有所夸大,但西宁城圮废当与此有关,明军大概率因此丢弃“空城”,将不多的户口集中在他处安置,故元西宁州正式废置。既然西宁城已被明朝废弃,洪武初年所设的西宁卫自然需要另选他处。

据《明太祖实录》,“(洪武十四年)置庄浪、西宁马驿四,庄浪卫二:曰在城、曰大通河,西宁卫二:曰在城、曰老鸦城”。庄浪在城驿即今甘肃省永登县县城,大通河驿在今永登县河桥镇,老鸦城驿在今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老鸦村南,几处驿站显然为沟通庄浪卫、西宁卫两地而设,则此时所设西宁卫在城驿的具体地理位置成为考察西宁卫治所的关键所在。成书于洪武二十七年的《寰宇通衢》,载有明代庄浪卫、西宁卫两地之间的驿道:“庄浪在城驿一百六十里至大通河驿,六十里至老鸦城驿,五十里至碾伯驿,六十里至察罕□□□驿,八十里至西宁在城驿”(按:此时西宁在城驿在西宁城);又据明代“凡陆站六十里或八十里”的通行规则,洪武十四年设置的“西宁在城驿”不大可能位于西宁城,否则其与老鸦城驿距离过远。那么,此次所设四处驿站极有可能是“庄浪-大通河-老鸦城-碾伯”区间,这恰好符合明代驿站的通行设置规则,且实际地理路径较为平均、合理。换言之,此时的“西宁在城驿”应地处更为腹里的碾伯城,而非西宁城。如此,洪武十四年前后碾伯当是西宁卫治之所在。

西宁卫驻守的碾伯城是河湟地区的重要据点,明廷又增调官军于此置碾北卫。据康熙《碾伯所志》载:“‘碾伯’:所境有湟水,一名碾伯河,故以得名;‘碾北’:碾伯河在所治之南,故所治旧称‘碾北’”,可知“碾北”为“碾伯”别称,碾北卫亦在碾伯城。碾北卫的设置与明朝大将邓愈、沐英征伐西番密切相关。洪武九年十二月,明廷废原置于河州的陕西行都司,放松了对西部西番诸部的控制,随之而起的西番叛乱从洪武九年一直绵延到十二年,迫使明太祖先后派遣得力武臣率大军征讨,明朝经营边疆的战略重心转向庄浪。碾伯作为距离庄浪最近、伸向西番地区的一个楔子,战略位置逐渐得以凸显。洪武十年,邓愈大败西番川藏部之后,“遂遣凉州等卫将士分戍碾北等处而还”;同年,陕西都指挥使司“言庄浪卫旧军四千,后复增新军四千,地狭人众,难于屯驻,乞将新军一千人往碾北守御”,明廷准许调庄浪卫官军往碾伯守御。官军的调入强化了碾伯的军事驻防力量,次年三月明廷先置庄浪分卫于碾北,命指挥佥事李景守之;七月,正式设置碾北卫指挥使司。

据前文分析,碾伯此前已置西宁卫,那么碾伯一地两卫是否可能?假若如此,同处一地的碾北卫、西宁卫二者的关系又是如何?首先,碾伯一城两卫是完全可能的。依明代军卫的规制,一城多卫的情况是常见的,西北一些重镇多是如此,如甘州一地共置五卫协同防御,再如河州卫在明初亦寄附有武靖、岐山、高昌三卫。而就实际情况而言,碾伯虽然城小地狭,但因两卫体量不大,当可容纳。前文已经提及初置的碾北卫本为庄浪分卫,仅有庄浪卫盈余的“新军一千人”前来守御,实际上仅是一个千户所规模,即标准军卫5600人的五分之一体量;又据开篇引《明太祖实录》中设置西宁卫的史料记载,西宁卫是以朵儿只失结“所部二千余人”为班底组建,军士规模并不算大,且与一般卫所由官军组建的情况有所不同。

西宁卫的特殊性质,在明初文献中还多有体现。《明太祖实录》又记河州卫指挥使宁正“又招降元右丞朵儿只失结等,奏置西宁等卫”,可以再度确认西宁卫的建立与朵儿只失结的归附密切相关,故言称西宁卫的设置以洪武六年元月明廷任命朵儿只失结为指挥佥事为始。朵儿只失结为前元宗室成员,担任甘肃行省右丞。朱元璋在册封其为西宁卫指挥佥事的敕书中言:

君天下,凡四方募义之士,皆待之以礼,授之以官,使之宣其力焉。尔朵尔只失结久居西土,闻我声教,委身来廷,朕用嘉之。今开设西宁卫,特命尔为之佐。尔尚思尽乃心,抚其部众,谨守法度,以安疆土,庶副朕委任之意。可宣武将军,佥西宁卫指挥使司。洪武六年正月敕。

事实上,明太祖对一般都司、卫所武职官员诰敕有着格式化的表述,《明太祖御制文集》中录有范文。该敕书行文与之明显不同,朱元璋特别强调“抚其部众,谨守法度,以安疆土”,显示出西宁卫具有安置土官部众、以夷制夷的设置目的,与一般意义上的卫所自然不尽相同。

类似西宁卫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对于在河洮岷地区归附的武靖王、岐王等元宗室成员,明廷多设卫所予以安置。《明太祖实录》记洪武四年明廷“置武靖、岐山、高昌三卫指挥使司”,以元武靖王、岐王等为指挥;《纪事录笺证》印证了有关记载,“上于河州设武靖卫……诠注河州”,“设岐山卫于河州”。可知,武靖等卫性质比较特殊,更多是一种待遇安置上的非常规卫所,实际上依附于河州卫(洪武初期以河州卫镇戍、管理河州,河州府、县始置于洪武六年)。

另外,在明军对前元、西番等势力的军事作战中,早期的西宁卫并未拥有碾北卫、庄浪卫等军卫的同等地位。如洪武十二年,碾北卫上奏明廷“番将朵儿只巴部下有人来降,备言朵儿只巴与阿卜商三副使乌合”,明太祖遣使敕庄浪、凉州、碾北三卫指挥“宜慎防之”,西宁卫并不在列,而碾北卫与庄浪、凉州等卫均是以官军为主体建立的军卫,西宁卫与它们的地位、性质差异显而易见。可以说,初置的西宁卫大约仍然以前元土官、土军为主导,缺少官军力量的注入,更多体现出羁縻性质。又据顺治《西宁志》,碾伯仓场最初在洪武十一年由指挥李实建。指挥李实显然是汉官指挥,此时当担任碾北卫指挥,明代碾伯仓场实因碾北卫的设立而置,这更加凸显此前治碾伯城西宁卫的羁縻性质。因此,洪武十一年碾伯又置碾北卫之后,碾伯方才成为明军防御西番的重要军镇;西宁卫与碾北卫的关系大略是,以当地势力为主的西宁卫依附于以官军力量为主的碾北卫。

三、“融合”与“移卫”:西宁卫的改置与新生

然而,初期碾北卫、西宁卫的关系持续并不长久,性质上的差异及规模上的不足反倒意味着二卫在一定程度上是互补的,而伴随着明廷对西番控制力的加强及西番局势日趋稳定,共处一地的二卫逐渐融合亦是必然发生的。

洪武十八年,明太祖“敕谕岷州、河州、巩昌、西宁、临洮诸卫武臣曰:比者命大将军北征,军乏战马,皆云骁腾可用者无踰陕西,今遣荥阳侯郑遇春即各卫谕诸将校,但留己所乘马,余悉送官,每马一匹给白金三锭,若非有余及有余而驽弱者,皆勿送”,行文中西宁卫已与陕西都司所属诸卫并列;又洪武十九年,“陕西都指挥使司及都督濮英奏:西宁卫旧城卑狭,不堪戍守。今度城西百二十里许,其地平衍,可以改筑”。显然,西宁卫已成为陕西都司直辖卫所。与此同时,碾北卫在《明实录》中却不见了踪影,西宁卫自是取代了原碾北卫在陕西都司、碾伯城中的地位。可是,以当地势力为主体的西宁卫取代以官军为主体的碾北卫,成为陕西都司直辖卫所,似乎难以讲得通。因此,两卫关系的变化当不是简单的“取代”关系可以概括的,确切来说是“整合”。又前文提及的置碾伯仓场的碾北卫指挥李实,在其后明确担任西宁卫指挥,主持西宁卫诸多设施的建设工作。由此可见合并后的军卫虽以“西宁卫”为名,但实以碾北卫为主导。正因此,乾隆《西宁府新志》言称“明初立碾伯(北)卫,洪武十九年移卫于西宁州”,仍将之后的迁卫大致视为“碾北卫”的迁卫。

两卫的整合当是明廷统治西番新形势、新策略的结果。洪武九年燃起的西番叛乱,在邓愈、沐英两次大规模征讨之下,至洪武十二年已基本被肃清。明廷一方面相继招抚西番各部,将他们纳入明廷羁縻统治之下;一方面在河湟洮岷地区相继设置河州卫、岷州卫、洮州卫等多处军民指挥使司,构建起对西番沿边地区的控制和防御体系。具体到西宁地区而言,明廷“遣归附元甘肃右丞朵尔只失结、西宁州同知李南哥招抚其酋长,至者亦悉授官”,仅在洪武十三年就招抚番族合计十三族,如占咂族、革咂族、思果迷族、申藏族、隆奔族、西纳族、加尔即族、巴沙族、巴哇族等,为此明廷在次年正月又对朵尔只失结等给予特别的赏赐,足见西宁卫土官在招降西番各部中发挥了至为关键的作用。西番各族的归附,一方面使碾伯成为“外控巴哇等一十三族番夷”的据点,为发挥好“抚夷”之职责,构建起汉官、土官相配合的管理模式便十分有必要;另一方面,西宁的管控范围得以扩大,甚至丝毫不逊于河州卫、岷州卫等军民指挥使司的管理体量,因此打造一个类似河州卫、岷州卫一般的重要军镇便显得十分迫切。在这样的背景下,明廷将土官、土军组建的西宁卫与以汉官、汉军为主体的碾北卫逐步整合,当是十分适宜的选择。

二卫的整合事实上是一次性质上的变革与改造,意味着“汉”与“土”的结合,新西宁卫已非洪武六年初建的西宁卫;且若以“汉”为主、“土”为辅的角度来看,新西宁卫中当更多的是碾北卫的影子。今人对西宁卫及河湟洮岷地区卫所“土流参治”的管理模式已经有了比较充分的研究,西宁卫所具备的“土流参治,以流治土”的体制特征已是学界的共识。而从二卫合二为一的角度来看,这一管理体制在西宁地区的确切起点或该以碾北卫、西宁卫的整合为始。但变革并不局限于二卫的整合,类似举措都是以确立完备的“河西巨镇”西宁卫为目标,整合仅是改造过程的重要方面和变革起点。受限于文献记载,整合与改造的具体过程和详细的时间节点,目前已很难获悉,仅能知晓其部分侧面以及最终结果。

从有限的史料记载中,我们还是可以了解到西宁卫改造过程中遭遇的个别困难与瓶颈,碾伯城空间的局限即是其中一项。据乾隆《西宁府新志》,除本地原有居民、番族户口之外,洪武年间西宁卫官军就高达7200户、15854口,明显超过了一般军卫的编制规模。可以想见,明廷为了构建“河西巨镇”,应当在原有驻守官军的基础上,又征调他处官军前来补充规模。而碾伯城城周“三里三百一十步”,城池规模之小自然成为扩大驻军规模的瓶颈,旋即暴露了人多地狭的困局。洪武十九年,陕西都指挥使司及都督濮英不得不向朝廷奏报“西宁卫旧城卑狭,不堪戍守”,请求改筑新城。后选取城西百二十里许的平坦土地(西宁州城旧址附近),并调遣巩昌、临洮、平凉三卫军士在此筑新城,但不知何故工程一度停工。其后,又由长兴侯耿炳文带领陕西诸卫军士,最终在旧西宁城的基础上建成西宁卫新城。“城垣周八里五十六丈四尺,高五丈。为门四、角楼四、敌楼一十九、巡铺二十四、月城四,池深一丈八尺,阔二丈五尺。东关外城延一里许,为门三”。以西宁卫新城为核心的军镇防御设施初见端倪,“移卫于西宁州”,明朝在西宁地区的战略中心自此从碾伯城移向西宁城,城池局促的困局得以疏解。

相较于碾伯城,西宁城位置更西,距离西番腹地更近,更易把控西番。而西宁新城更为庞大的城池规模,也意味着西宁卫军镇管控能力的强化。可以说,西宁卫新城的建成意味着明廷将西番地区防御据点又向纵深推进了一步,西宁卫逐渐与河州卫、岷州卫、洮州卫等一起构建起明代西北面向西番的防御体系。这既是明廷稳定西番局势的结果,又是强化对西番镇戍目标的新布局。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洪武十九年前后,以构建“海藏咽喉”、建设西宁卫新城为契机,明廷对西宁卫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改造和完善。

(一)新建军事及配套设施

据顺治《西宁志》等多部方志记载,洪武十九年,指挥李实于西宁城中开创西宁卫及五千户所公署,于郊外首次建立演武场;并于卫署后置旗纛庙。西宁卫军事设施得以完善,作为军卫的各项特征得以彰显,诸项办公、操练、祭祀等场所悉数具备。同年,又建税课局等官署,逐步完善了西宁卫配套官署等机构。

为传递讯息、沟通往来,明廷又于该年在西宁卫辖地增设驿站、递运所等。据乾隆《西宁府新志》,洪武十九年在西宁“设马驿站七,递运所五,每驿设丞一员,兼管所事”,查明代西宁确有马驿站七处(在城、平戎、嘉顺、老鸦城、冰沟、古鄯、巴州),而递运所实为四处(平戎、嘉顺、老鸦城、冰沟)。然而,它们并非全部置于洪武十九年。据《明太祖实录》记洪武十四年明廷已置在城、老鸦城马驿二处,则洪武十九年新建马驿当为五处。顺治《西宁志》印证了这一推测,记在平戎城置平戎马驿、在碾伯城置嘉顺马驿、在老鸦城置老鸦马驿、在冰沟城置冰沟驿、在古鄯置古鄯马驿,数量恰为五处;但记置老鸦马驿实误,当为巴州驿。综合以上,可知明廷在洪武十四年置在城(原在碾伯城,后徙西宁城)、老鸦城驿站二处的基础之上,于洪武十九年新置平戎、嘉顺、冰沟、古鄯、巴州等五处驿站,平戎、嘉顺、老鸦城、冰沟等四处递运所,西宁卫的信息传递、物资运送等途径进一步完善和畅通。

(二)增补军士,充实卫所

以西宁卫移治新城为契机,西宁卫驻军规模得以扩充,所属六千户所的形制基本定型,左所、中左所、中所、前所、后所等五所与卫同治,碾伯所(即右所)独治于碾伯城。兵卒是卫所的基石,为确立其六所的规模,西宁卫新吸纳了大量的官员、军士群体。

第一类是汉族官军。在碾北卫官军的基础上,明廷又调他处官军前来补充,前文在讨论旧城局促时已经有所言及。在新征调来的官军群体中,湟中县徐家寨徐氏家族即是一例鲜活个案,新修《湟中县志》录有该家族所藏《明太祖敕封徐勇诰命》附文,记载了始祖徐勇从江南落户西宁的过程:

徐勇,年陆拾贰岁,扬州府如皋县丁溪场住人。先张氏下军,丙午年十二月常熟常国公处归附从军,调拨昆山卫,充总旗。吴元年守御饶州,洪武二年攻黄白渡等处,洪武三年攻文山寨,洪武七年拨付西安护卫左所,洪武九年西安守御,洪武十八年九月除昭信校尉、西安中卫百户,十月调西宁卫前所流官百户,洪武二十一年七月授流官敕命。父徐八三赠昭信校尉、管军百户,母卞氏赠安人,妻周氏封安人。

徐勇本为江南扬州府人,跟随明军征战四方得升百户,后在洪武十八年十月由西安中卫改调西宁卫前所,遂世居于西宁。可见,在洪武十八年左右,明廷应是从西安中卫等陕西地方驻防卫所中抽调了一部分汉军入西宁卫。大量汉军的迁入,稀释了当地居民与番民的比例,迁入汉军反而成为西宁地方重要的居民群体。据今人统计,仅湟中县大源、大才、共和、维新、西堡、鲁沙尔6个乡镇调查和青海省图书馆现存的17户姓氏宗谱资料统计,就有11户是明洪武年间从南京迁来的军户、罪犯和被株连的百姓,均为“举族迁移”,由此可观洪武年间汉军(包括谪戍军)播迁西宁之情况。第二类是前元旧军。嘉靖《雍大记》《陕西通志》等方志均言,洪武十九年长兴侯耿炳文“下河西收集散亡”,筑城设西宁卫。据此,明廷在改造西宁卫之时,除迁入大量汉军之外,亦对河西地区前元旧军户重新进行收集和整编,其中不少当被安置在西宁卫等河西诸卫之中。另《明太祖实录》记洪武二十年“诏长兴侯耿炳文率陕西土军三万三千人往云南屯种听征”,足见耿炳文“收集”规模之大,不单为西宁等卫提供了兵源,甚至为明军屯戍云南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军士。因此,西宁卫军士来源途径中“收集”这一形式当是可以确定的,亦值得关注。

第三类是原籍西宁而任职它卫的武职人员,部分被调入西宁卫。清人言称的西宁十六家土司之一的南木哥一系便是代表。南木哥,姓汪氏,本西宁州土人,洪武四年领丁壮归附明朝。其后跟随冯胜征甘肃,又从傅友德北征,屡次立功,累除金吾左卫中所副千户。一说他调往宁波副千户守御,可以确定南木哥任职它卫而非西宁卫。后其子失加袭职,“除留守中卫朝阳门副千户,从调陕西行都司西宁卫中左所副千户”,而据《西宁府新志》,其于“洪武十八年袭副千户,职调西宁卫副千户”。可知,南木哥一系大约在改建西宁卫之时,由上直亲军卫调入西宁卫任职。

以上几类群体的调入和补充,使西宁卫成为领六千户所,集合大量汉官、汉军和土官、土军构建的超常规体量的军卫;同时自汉官指挥李实负责建造西宁卫衙署之后,相继有杨政、李成等多名汉官指挥领西宁卫事,完善了“汉土参治,以汉治土”的治理模式。而伴随着新城池、新管理模式的日渐完备,西宁卫逐步成为河湟地区的重要军镇,同河州、洮州、岷州等卫一同构成了针对西番的弧形防御体系。从这个角度看,以建筑新城为标志对西宁卫进行的一系列改造最终完成,或可视为西宁卫的再造和新生。可以说,羁縻性质的西宁卫在洪武六年初创于碾伯城,而作为明代“河西巨镇”的西宁卫当在洪武十九年方才在西宁城最终建立起来。

此外,洪武十九年西宁新建城池,建有税课局等官署,但明确未置西宁州署,可知西宁州已正式废置。就西宁卫与西宁城的关系而言,洪武六年初置的西宁卫在碾伯城,与西宁尚无必然之关联,直到洪武十九年西宁卫徙治西宁新城,西宁卫方才成为西宁当地的正式建置。因此,单论西宁一地沿革来讲,当充分考虑行政建置的前后衔接,据历代方志中“改州为卫”的表述,我们大体可以明确元西宁州在洪武十九年正式被西宁卫所取代,西宁一地在中断十数载之后再次正式设立行政建置。可以说,明清地方志文献在述及西宁沿革之时以该年为准亦不无道理。

结语

严格来讲,有明一代“河西巨镇”的西宁卫前身有两条脉络,一为洪武六年置于碾伯城的羁縻性质的西宁卫,一为洪武十一年建于碾伯城的陕西都司所属碾北卫。两条脉络在洪武十八年以前已开始交合,洪武十九年卫治从碾伯城移驻西宁新城,加之新兵员的调入和补充,新西宁卫在西宁城得以完备,意味着两条脉络的最终整合,“汉”“土”最终合流。新西宁卫虽然延续了洪武六年初创的更显羁縻性的西宁卫之名,但碾北卫事实上是其建立的骨干。西宁卫在明初的变迁历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考察明代边疆民族地区卫所如何融“汉”“土”元素为一体的鲜活个案。

就西北边地卫所而言,非独西宁卫有这种情况,河湟洮岷及陕西行都司区域卫所均或多或少存在“土”元素。若我们继续将视野拓宽到其他边疆区域,还会发现不少边疆民族地区卫所亦有类似情形。如东北辽东都司东宁卫五个千户所之中,调拨而来的汉军仅占有中所一所,剩余四所军士以当地百姓为主,包括女真、高丽等族群。再如湖广西部九溪卫所辖安福、添平、麻寮三处千户所,均是以土军为防御主体建立的卫所,“汉官协守”“设官则土汉杂用焉”。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卫所更是不乏当地“土人”,新近发表的多篇文章对部分区域已有所探讨,如刘灵坪指出云南大理地区大理、洱海、蒙化诸卫存在着大量土军千户所及土军,再如任建敏考证出大量的“撞兵”借由洪武八年明廷在广西增置卫所的契机而被吸纳到卫所体系之中;另外,四川行都司所属卫所亦将“其屯守建昌土军三千人宜收入营”。总之,边疆民族地区的卫所不乏“汉”“土”融合的情况,可以说,在明代内地卫所和边外羁縻卫所两种主要类型卫所之间,客观上存在着平缓的过渡地带,建置有介于两者之间的过渡型卫所。

当然,汉官和汉军是这些卫所的主导和主体,但卫所建立过程中吸纳的当地族群和人员亦不容忽视,其中“汉”与“土”的因子需要客观地评估。一方面,我们不能把边疆民族地区的卫所单一地看成外来的汉族移民社会,如简单地以卫所军士的规模来评估明代边地汉族移民的数量,这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偏差;确切来讲,这些沿边地带的卫所既在整体上是相对于当地社会的外来移民社会,又在某种程度上本身就是一个融合了内地与本地的多民族、多文化的大熔炉。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因这些卫所中存在“土”元素,就刻意放大“土”的地位和影响,如认为地处西北的西番诸卫性质或建立方式与关西七卫大体相同,均为羁縻卫所,这种论断显然也是有问题的。事实上,明清文献对羁縻卫所的认定并无牴牾,均认为它们设置在“边外”(即明朝直接管领地区之外),似直属于陕西都司、行都司的西番诸卫又怎可视为羁縻卫所?总之,明代边疆民族地区的卫所其实不乏“汉”与“土”的融合,今人在研究时要客观地评估,切忌一刀切。

来源:《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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