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是我们56个民族之一。
藏族主要分布在西藏,青海,四川西部,云南迪庆,甘肃甘南等地区,人口大约750万左右(2016年统计,包括定居国外50万)。
藏族是我国及南亚最古老的民族之一,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同样有着灿烂的民族文化。这其中就包括藏族特有的风俗和婚俗。
以前在藏区的白色帐篷,陌生男人是不能随便进去的。
这种白色帐篷规模比其他帐篷要小,是藏族待嫁姑娘居住的,相当于平原地区女孩子的闺房。
藏族属于游牧民族,在一个地方的草被牦牛吃完了,就要到另一个地方放牧,所以藏族同胞长年需要迁徙放牧,没有固定的地点,因此藏族同胞没有固定的社交圈,这就导致藏区适婚的姑娘很难找到自己的意中人。
家有女儿的父母,为了女儿的婚事,于是就单独给适婚的女儿搭建白色且小的帐篷,女儿住在这样的帐篷里,等待自己的意中人出现。
假如有陌生男子进入姑娘居住的白色帐篷,并且被姑娘看中的话,是需要娶这位姑娘为妻的。
如果进入白色帐篷的男子不喜欢帐篷里的姑娘,想反悔的话,道歉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因为在藏区的风俗是,认为一个男人进入姑娘的白色帐篷,就等于与姑娘确定了关系,就得与姑娘结为夫妻,如果男人反悔,就认为这个男人毁坏了一个姑娘的清白,后果很严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需要被迫无偿在当地放三年的牦牛!
随着现在生活水平的提高,方便快捷地通讯拉近了藏族同胞的相互距离,现在藏区的藏族同胞不用再担心儿女的婚嫁,不过这种独特的婚俗在一些偏远藏区依然存在。
当然,藏族姑娘结婚时不需要彩礼,对房子车子也没有过多的要求,尽管如此,藏族姑娘出嫁时还会陪嫁有嫁妆,姑娘家条件好的,会陪嫁若干牦牛或者其他,条件一般的会陪嫁一些金银首饰。
在藏族同胞心目中,爱情是忠贞不渝的,衡量爱情的标准是一颗忠贞的心,而不是金钱和物质!
藏族同胞还有一种奇特的婚俗,就是一妻多夫制。
最开始一妻多夫是以前藏族贵族社会中盛行的婚姻制度。
在藏区被称为:洒松玛,意思是:三口子的意思,同四川俄亚大村纳西族同胞的一妻多夫的婚姻制度相近。
这样的婚姻优点是:可以保全家族的实力。
假如一个家族的每个儿子都分别娶妻,家族就必须得分家,分家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等一系列问题,无意中就削弱了家族的凝聚力和实力。而一妻多夫就可以避免很多家族内部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在这样的家庭中,子女都是由一个母亲生的,不会存在厚此薄彼的现象,一妻多夫中的两个丈夫是亲兄弟,对家中子女都视为己出,共同挣钱养家。
这种一妻多夫的婚姻,在藏区的一些偏远地区仍然存在,如果遇到有藏族朋友说他有两个爸爸,我们也不要用异样的眼光去看待,这是他们的风俗!
藏族与汉语通婚,为什么会这样说?唐朝时文成公主远嫁松赞干布就是例子。
当时的文成公主被藏族(古称:吐蕃)尊称为:甲木萨,藏语中的“甲”是“汉”的意思,“木”是“女”的意思,“萨”是“神仙”的意思。文成公主被尊称为汉族的女神仙!
既然藏汉通婚,为什么我们周围几乎看不到有藏族同胞的身影?
这还得说下藏区的地理位置,西藏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空气密度小,空气中的含氧量最高只有平原地区的百分之六十左右,去过西藏的朋友应该深有体会,那里空气稀薄,很多人初来乍到会有高原反应,身体会感觉不适,头痛,头昏,失眠,乏力,眼花,都是常有的事。
同样,藏族同胞习惯了高原缺氧的生活环境,来到平原地区,会有醉氧反应,也会导致身体不适,所以,这也应该是我们周围,很少看到有夫妻一方是藏族同胞的一个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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