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女孩独闯可可西里无人区,被狼群尾随咬死,狼跟狗是不分家的,女孩把它们称为“野狗”,她去到一户人家,那家养了一只藏獒,其实就是用来对付狼的。
家中妇女给了她几斤牛肉干,劝她别去可可西里,她觉得来都来了,不能半途而废,于是毅然骑行。
后被十几只狼咬住脖子,又冷又饿,又失眠无力的她,无法与狼搏斗。
第一,可可西里海拔几千米,呼吸都困难,夜晚狼叫根本睡不好,又没吃又没喝,用不了几天,人的意志就消磨殆尽了。
一只兔子都有可能撞死人。昼夜温差几十度,晚上零下几十度,夏天冷的都要穿棉袄。
有熊,野牦牛,野羊,速度之快,它们已经适应高海拔,随时冲击。
盾牌比枪有用?
19世纪有一个博物学家达斯科朗想要徒步考察非洲大草原,但经验丰富的他深知大草原上有狮群和野狗等凶猛野兽,虽然他备有手枪,但做为自然博物学家的达斯科朗并不想伤害任何一个动物,聪明的他想到了一个办法,他从豪猪得到了灵感,做了两个盾牌,盾牌面上镶满金属尖刺,一个绑在后背,另一个做成“中”字形,持在手里既可以防御正面,又可以当拐杖。就靠着这两个盾牌,达斯科朗完成了徒步非洲大草原的旅行,他在科博杂志上发表的日记里说:当你面对野狗群时,盾牌比枪有用,因为你射死一只野狗的同时,其他野狗就把你咬伤了,在野外受伤意味着离死亡不远。
当然了,达斯科朗既睿智又勇敢,这才是他在野外生存的根本。
我们一帮人开车走昆仑山去可可西里兵站,野狼就从车前过,那时没觉得可怕,现在想想挺后怕,如果狼群攻击我们,即便在车里一样很危险。
当地人跟我说,18年的时候,有两个女生,骑行穿越无人区,夜宿厕所里,第二天,只剩下几滩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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