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民众正在放流青海湖裸鲤鱼苗。 李隽 摄
中新网青海刚察6月18日电 (李隽)“我们全力推动渔业资源恢复和保护工作,青海湖裸鲤资源量恢复到10.85万吨,是保护初期的42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性循环生态系统正在形成。”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李青川18日在致辞中说。
当日,第十五届青海湖裸鲤增殖放流暨观鱼节在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开幕,青海各族民众和省内外游客共同参与到青海湖裸鲤增殖放流活动中。截至目前,青海省今年已开展增殖放流活动4次,总计放流青海土著鱼类260万尾。
图为青海湖裸鲤增殖放流暨观鱼节开幕。 李隽 摄
青海湖裸鲤俗称“湟鱼”,为高原土著鱼类,也是青海湖“水—鸟—鱼”生态链中的核心物种,2004年青海湖裸鲤被列入《中国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物种名单中。
海北州人民政府州长多杰介绍,海北州地处青海湖北岸,近年来不断提升当地民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亲身参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具体实践中,推动生态保护、生态旅游向生态价值有效转化,取得了良好效果。
记者在现场看到,参与放流节的民众们将一盆盆的鱼苗小心翼翼地放流。来自甘肃的游客李林富告诉记者:“很幸运能够参与此次活动,可以为保护青海湖裸鲤资源,改善青海湖生态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图为即将放流的青海湖裸鲤鱼苗。 李隽 摄
据悉,青海省高度重视水生生物养护工作,多年来通过内陆湖泊禁捕封育、大规模人工增殖放流、强化执法检查、实施水域环境监测等举措,水生生物养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0年以来,青海省相继发布《长江流域青海段禁捕通告》《关于实施第六次青海湖封湖育鱼的通告》和《黄河流域青海段禁捕通告》,分别实施为期十年、五年的禁渔期制度,全面构建起该省长江、黄河、青海湖重点水域全面禁捕的管理体系。
图为青海湖北岸沙柳河鱼鸟共生。 李隽 摄
该省发布《关于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民间放生活动的通告》,永久禁止三江源区域放生外来鱼类,维护水域生态原真性,推动在全省重点区域建设固定放流点,引导群众科学放流、文明放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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