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马古道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概念,它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当时,几位年轻学者在进行边疆少数民族民歌与民间文学的考察时,行走于滇、康、藏的古道上,提出了一个对这一地区的文化进行统合的新线索——茶马古道。这是几条古道,并且是现在仍在使用的活的古道,其周边保存的未开发的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使这里丰富而神秘。它很快压倒“南方陆上丝绸之路”这一提法,成了通用的文化概念。
在古代,茶叶运输基本上有四种方式:一、人背;二、水运;三、牛车运输;四、骡马驮运或牦牛驮运。边疆地区由于河道不畅、旱道崎岖,茶叶运输基本上靠背夫和驮马。凡是有商业价值的、背夫可以驮运的路线,马匹大多也是可以走的。因此以运输方式定义茶马古道的话,古代茶叶贸易大省四川、陕西等地的大多数古代道路都合格。
但茶马两词的连用,却并不是源自运输方式,而是来自于宋朝开始的“以茶易马”政策。由此产生的“茶马互市”、“茶马司”等概念已沿用将近一千年(以北宋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宋朝在各地设立买马司记)。从北宋一直到清初,茶马贸易的主力一直是四川和陕西马政,两省年输出大量茶叶,每年交易战马5000到20000匹。茶成了国家的重要战略物资,直接影响国力、军力的强弱,也间接成了控制边疆少数民族的利器。马匹的作用如此重大,将它用在运送货物上,似乎就有些大材小用了。加以川人吃苦耐劳,背夫的成本并不比骡马运输高,因此,川陕两省的古道是否为运输方式上的茶马古道,又似乎是一个有待研究的问题了。
在云南,清朝以前,我们找不到茶马贸易的记录。我们的学者们常常引用的“西蕃之用普茶,已自唐时”的说法是出现于清代的过于浪漫主义的猜想。它源自檀萃1799年所著《滇海虞衡志·志草木第十一·普茶》:“顷检李石《续博物志》云:‘茶出银生诸山,采无时,杂椒、姜烹而饮之。'普洱古属银生府,则西蕃之用普茶,已自唐时。宋人不知,犹于桂林以茶易马。”
我们认真分析檀萃先生的论证时就发现,首先,“茶出银生诸山”语第一出处并非宋代,而是唐代樊绰的《蛮书》。其次,无论《蛮书》还是《续博物志》均未提到茶叶产量或茶叶贸易,以此推论西蕃在唐代就用普茶有些武断。在传统的志书上,提到物产时往往并不是以产量作为人选标准,云南明朝以前的志书中也提到过很多地方产茶,但这并不表示其产量达到贸易水平。
我们知道,茶从唐代开始一直是中央政府进行茶马交易、控制吐蕃的利器,尽管南诏、大理并非中央政府直接管理,但如果有茶叶进入吐蕃,将极大削弱中央政府对战马的获得和对吐蕃的控制。又从史料看,如果大理国有茶叶供应吐蕃,那吐蕃也不必用它的重要战略资源-战马去换中央政府的茶叶和布匹,宋朝也就没必要在桂林设立茶马司了。
如果我们用后期的史料反证唐宋的茶叶生产状况的话,正史中有如下关于茶叶税收的记录。《元史》(1370年编纂)虽然提到过大叶茶,但将云南列入不产茶的行省;明初云南茶课(见《明会典》,1502~1587年编纂)为十七两三钱一分四厘,即使按茶税较低的明代中期每茶引三钱记,云南上税的茶也仅五十七担多,不到六千市斤。云南茶叶生产是在明代中叶才开始飞速发展的。其时,鹤庆府收茶课银一百三十两。天启年间,由于普茶产量的增加,景东府“新增茶税银一百二十五两”(刘文征,《滇志》,1621~1627年编纂)。此时,四川茶产量在七万担以上,发边引——也就是进行茶马贸易的三万四千引(担)。
滇茶进藏的正式记载出现在清代。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政府同意达赖喇嘛的要求在北胜洲(今永胜)建立茶叶市场。吐蕃对茶叶的大量需求,极大地刺激了云南的茶叶生产。“雍正十三年(1735年)提准,云南商贩茶,每百斤给一引,应以茶三十二筒为一引,每引收税银三钱二分。于十三年为始,颁给茶引三千”。每年注册销量为3000担,约相当于现今150吨左右。这个数字是雍正年间茶叶进藏的理论数字,也就是最大允许量。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丽江府改土归流后,清政府在丽江建立茶市,商人领引(茶引相当于后来的税单加准运证)后赴普洱府买茶贩往“鹤庆州之中甸各番夷地方行销”。其时,贩茶人藏,每驮抽税银四钱五分,年解银三百七十九两五钱二分,相当于八百四十三驮。云南共发茶引三千引,以税收推算,则茶叶人藏数为允许出关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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