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是中国汉族民间一种庆祝春节的传统庆典狂欢活动,是西北地区青海、甘肃、陕西等一些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高台、高跷、旱船、舞狮、舞龙、秧歌等等的通称,具体形式随地域而有较大差异。“社火”来历源远流长,史料称:“社火,在节日扮演的各种杂戏”。原始社会中,人类为战胜野兽而生存,常在猎兽之后庆贺,或聚会扮兽庆贺,教育后代,树立智、勇、谋各方本领。多年来,每逢过年,社火便是我们家乡重要的文化活动之一,深受父老乡亲喜爱,捐资捐物大力支持筹办,涌现出一批业余爱好者,克服困难,善作善成。每遇此时,部分休假回村的学生、打工者、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都参与其中,无分文报酬但却乐此不疲,活跃了节日气氛,传承了社火文化。各级党政组织及文化部门也十分重视民间文化活动,元宵节组织展演活动,城乡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呈现一派祥和安康景象。原创《七律·社火》有感而发。
诗曰:
少女划船忙把舵,
关公赤脸高跷跛。
敲锣打鼓意缠绵,
穿绿披红姿婀娜。
爆竹声声入岭云,
烟花朵朵飞星火。
春风送福小山村,
万事新年修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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