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七年九月十七日(公元1928年),国民政府以青海地区设立青海省,暂以甘肃西宁县为省治。十月二十七日,又令将甘肃西宁道所属西宁、乐都、大通、巴燕戎(化隆)、循化、贵德、湟源等七县划入。并将西宁定为青海省治。民国十八年一月二十日,省政府在西宁成立。省会先后驻西宁县、西宁市,均即今青海省西宁市区。
解放前,青海辖区与今相似,东部边界有所变化,包括今甘肃省玛曲县区域。
民国二十年六月二日,内政部公布《设治局条例》。青海省因县级政区数量较少,根据此条例设立了多个设治局,一些设治局被上报内务部,经国民政府批准,此后有一些升为县,另有一些设治局未经内政部批准,设立不久便被取消。这一时期先后设立的设治局有河曲、和顺、和兴、白玉、星川、香德、海东、哈姜、西乐、祁连、兴海、通新、南屏等。民国二十四年,省政府由拟设立江源、河源、柴达木等三个设治局,但未能施行。经过改县和裁撤,民国三十八年解放时,全省仅剩祁连、星川两个设治局。
现将民国时期青海省新设县份介绍如下:
一、互助县
民国十九年八月析西宁县威远堡地方置,民国二十年三月民国政府令准,治威远堡(今青海互助土家族自治县驻地威远镇)。
二、亹源县
民国十八年七月析大通县大坂山以北红山堡及原属西宁县朱古仙等处置。民国二十年三月国民政府令准。因地近亹源上源,故名。治北大通(今青海省亹源回族自治县驻地浩门镇)。
三、民和县
民国十九年四月一日析乐都县和循化县置,治上川口(今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驻地川口镇),同年十二月移治古鄯驿(今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南古鄯镇)。民国二十年三月国民政府令准设县。为便利行政,民国二十二年十二月迁回上川口。
四、共和县
民国十八年七月析西宁县上下郭密、湟源县恰卜恰一带地方置。民国二十年三月国民政府核准。治曲梁大庄(今青海省共和县东南曲沟),民国三十一年十月迁治恰卜恰(今共和县驻地恰卜恰镇)。一说民国三十三年迁治。
五、同仁县
民国十八年八月析循化县西部所属之保安置。民国二十年三月核准。治隆务寺(一作隆武寺,今青海省同仁县驻地隆务镇)。
六、玉树县
民国十八年八月以玉树理事员辖地置。民工二十年三月核准。因部落命名,藏语“玉树”意为“遗址”。治结古(今青海玉树市驻地结古镇)。
七、称多县
民国二十七年二月析玉树县称多土司地置。治所即今青海省称多县驻地周均(一作周筠,在今驻地称多县驻地称文镇境内)
八、囊谦县
民国二十二年十二月以玉树五十五族之囊谦族果洛游牧场觉拉寺等地放置。因部族名命名。治色鲁马(今青海囊谦县驻地香达镇东南)。
九、同德县
民国二十四年五月,因加拉寺地方为青海省南、东重镇,森林茂密,畜牧发达,析贵德县鲁仓、汪什科及白佛寺所辖地及同仁县属黄河沿岸拉加寺、什则寺一带地方置。由同仁、贵德各取一字为名。治拉加寺(今青海玛沁县东北拉加寺)。
十、海晏县
民国二十六年,以湟源县之南达如玉旗尔力克贝勒、水硖贝子、托毛公君贝子等所属地区设置海晏设治局。治三角城(今青海海晏县驻地三角城镇)。民国三十二年五月国民政府核准。同年十一月升为县。
十一、兴海县
民国二十八年十月析共和县设置兴海设治局,局所驻大河坝(今青海兴海县西北大河坝)。因局所在大河坝,习惯成大河坝设治局。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改县。
十二、祁连设治局
民国二十八年十月析亹源县置,因祁连山得名,局所驻八宝(今青海省祁连县驻地八宝镇)。民国三十二年,拟升为祁连县,因古佛寺归属问题与甘肃省意见不一,暂缓设县,至民国三十四年复定为设治局。
十三、星川设治局
民国二十九年七月,以下果洛班玛、鄂陵湖东及野马滩、长石头一带置。局所驻达的海(约在今青海玛多县境)。约民国三十七年迁治哈姜(乌吉哈姜,今青海玛多县西北哈姜)。
十四、和兴设治局
民国二十七年,以中果洛地区设置。民国三十二年一月国民政府批准。局所驻阿什姜贡麻(在今青海省甘德县内)。民国三十五年二月裁撤。
十五、和顺设治局
民国二十七年四月青海省以果洛地区设置。民国三十二年一月国民政府令准。局所驻昂欠多巴(今青海省玛多县)。民国三十五年二月裁撤。
十六、西乐设治局
民国二十九年七月青海省以汪什代海、麦仓一带区域置。民国三十二年一月国民政府令准。局所驻玛沁(在今青海省玛沁县境)民国三十五年二月裁撤。
十七、通新设治局
民国二十八年十月,由可鲁德令哈地方置。局所驻可鲁德令哈(今青海省德令哈市西南可鲁沟)。民国三十五年二月裁撤。
十八、香日德设治局
又作香德设治局,民国三十二年青海省析都兰县西南部宗家、巴隆、台吉乃、香日德四旗置。一作先设察汗乌苏设治局,后改名。民国三十二年十月国民政府令准。藏语“香德”意为“树木之乡”,局所驻香日德(今青海省都兰县西南香日德镇)。民国三十五年二月裁撤,并入都兰县。
十九、河曲设治局
民国二十八年青海省政府置。局所驻藏寺(今青海省同德县东南赛德)。民国三十年裁撤。
二十、白玉设治局
又作白玉寺设治局。民国二十九年,青海省析下果洛班玛、雅砻江上游及黄河沿岸一带置。一作民国二十八年置。因驻扎地白玉寺得名。局所驻白玉寺(今青海省久治县驻地)。民国三十年撤销。
二十一、哈姜设治局
民国三十年青海省以乌吉哈姜盐池一带原布久(红柯)、多仓、俄仓、白沙、哈秀、朵托、干巴、阿拉麻等部落辖地置。局所驻哈姜(乌吉哈姜,今青海省玛多县西北哈姜)。民国三十二年并入星川设治局。
二十二、南屏设治局
民国三十一年青海省析贵德县鲁仓、霸茫拉一带置。居所驻鲁仓(今青海省贵南县北鲁仓寺)。民国三十三年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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