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湟源丹噶尔古城建于明洪武年间,是明清时期西部的经济文化枢纽和军事重镇。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在这里结合,农耕文化与草原文化在这里相交,众多民族在这里集聚,素有“海藏咽喉”、“茶马商都”、“小北京”之称。明初湟水流域汉族经济是由于明初朝廷的屯田应运产生,因而不管是以军事屯田为基础的农业经济,带有浓厚的色彩和外生性的特点。
故而这种经济发展模式严重依赖于朝廷的支持与眷顾,发生变化或者执行不力,经济发展的步伐及格局都会发生变化。后来湟水流域汉族社会经济发生的变化便映证了这一现象,如明中期随着明廷对边卫屯田管理的废弛,湟水流域汉族社会的屯田经济便逐步滑坡,出现了屯田的衰败和屯田民地化,酝酿着民田的逐步兴起。这种依赖性所带来的影响至今仍然存在。
明代迁入河湟地区的汉族移民,主要占据了生存条件较好的河湟谷地,并带来了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管理方式和商业意识等,这一时期自发迁入河湟的汉族移民的到来,改变了这一地区原有的文化特质。 在明代西宁卫,在当地汉族地主官员的积极倡导下,民间力量通过兴办义学、社学和书院,使得儒学广泛流布于河湟这一原本荒蛮的地区。
明西宁卫兵备副使李经云“:天下国家之事,皆有关于士也。明宣德二年(1427年),根据镇守西宁都督佥事史昭和西宁卫的奏请并获准,准许儒学开始在西宁卫开设,后又分别在西宁卫城和碾伯镇分别开设了社学,鼓励当地青年才俊积极投身儒学,并以明经正途为个人之最高追求,从而河湟地方当地才开始有举人、进士产生。到了万历七年(1580年),西宁兵备副使董汉汝“又于各堡创设社学,择其秀出者训之,夷风为之王变。”
随之,乡镇各级教育机构逐步建立,表明河湟地区儒学教育已初具规模。 河湟地区多民族杂居、多宗教信仰并存的基本情况,使该地区的社会舆论历来就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明代继承前制,重视发展社会教育,在河湟地区按步骤分阶段建立卫、所及农村义学、社学,重视培养、选拔统治人才,宣扬明经正途,引导士人崇尚儒学,同时十分重视各级学校的社会教化教育功能,逐渐在该地区形成了贵和乐善、尚礼崇儒的统一于中原地区的舆论导向。
对于西宁卫周边尚未建立义学的番族纯牧区少数民族地区,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明代河湟地区地方官员重视儒学教育,大力兴办儒学各类学校,使得儒家文化在河湟地区逐渐兴盛起来,不仅为西宁卫所所在地区培养了大批汉族人才,同时也使儒学被当地少数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统治者所推崇,并鼓励土司子弟研习儒学,以考取功名为人生之追求,从而培养出了大批土著民族的俊秀子弟,例如,“李土司后裔李玑为成化十七年(1482年)庚子科进士;祁土司后裔祁仲豸为清康熙九年(1671年)武进士等”。
值得一提的是,当地各民族受到儒学教育的长期陶冶,旧有的尚武之民风大为改观“劝民读书,风气丕变,同治之代,文人臻多”。“社火”作为河湟地区乡间野里代代相传的民俗形式,经李文实教授以民俗学的角度分析,认为河湟地区的“社火”的渊源与该地区土著少数民族无关,可以说青海“社火”系中原汉民族的风俗文化在河湟边地的移植和保存。
这一点,可以从现在青海湟源地区的“社火”活动节目内容中判定,例如该地区社火道具 “太平灯”、“伞灯”、“绣荷包”、“船舞”、“珍珠倒卷帘洞”等都与南方社火道具与内容类似,而且道具形制基本与南方社火中道具相吻合。而且,民国学者张其昀也有类似的观点,“今吾人于西宁附近所见妇女之弓鞋,犹存明代之遗风,甘肃临潭,岷县一带妇女亦着弓鞋。
同时,所迁入河湟地区的汉族与当地少数民族在文化风俗上普遍交融,汉族人生活习惯受少数民族影响,也形成了当地汉族特有的风俗,如河湟地区的汉族,像少数民族一样喜欢吃牛羊肉,特别是爱吃手抓羊肉,喝茯茶,也爱吃青稞、莜麦炒面,青海汉族有一个诨名就是“炒面头”,青海汉族也戏称自己为“青海炒面头”。汉族的一些饮食习惯在藏族中也颇通行,如吃“包子”、“火锅”等。
明朝中后期,青海平弦戏这一地方戏种开始在河湟地区流行,这种民间戏种的旋律大多与北京、天津的俗曲相同,部分与江浙民间戏曲相同。此外,青海平弦也更多受到当地土著民族戏曲形式、“兰州鼓子”和陕西平弦的影响,青海平弦戏与中原各地俗曲及河湟少数民族戏曲艺术的多重关系。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今河湟地区的方言中有不少吴越词汇。同仁土族的变迁更具说服力。
据《循化志》记载,“其先盖江南人,余亦有河州人。”而且,青海汉族方言中,使用不少少数民族词汇。阿卧(藏语,名词;意为“哥哥”)等等,青海汉族对这类词不仅听其音即知其意,而且在日常语言交际中像汉语词汇一样熟练加以使用。洪武元年(1368)明朝建立,元顺帝弃大都北遁。明廷于洪武五年(1372)设置西宁卫,加强对该地的军事戍防管控,进一步稳定和巩固西陲的安定,使之成为明朝边陲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支柱。
从地缘上看,明代西宁卫的辖区可以这样表述,“东至庄浪、西抵西石峡,又西出塞外至罕东卫故地,北依大通河,东南四百里,并河州界,东去陕西布二千三百里,并有古之西平、乐都、西海、浇河之地,十五蕃部所居,犹为附属”。西宁卫视作“西夷重地”、“河西巨镇”,洪武时长兴侯耿炳文即统兵驻守西宁卫。明成祖时又设置镇守官于西宁卫,“以右军都督府都督或陕西行都司都指挥等充任”。
此外,弘治元年(1488),另外在西宁卫及周边湟水流域地区设置并整饬西宁兵备道,掌管并负责治理河湟边地少数民族相关事宜。明朝在西宁分别设置正千户、副千户、镇抚等职,民事由经历司办理。设立西宁卫的同时,为加强中央对其控制,在该地区又分别设立武职官制建制体系,“明置都指挥以领卫所,置总兵、参将、游击、守备以司攻守,又理依宪臣,监以御史,抚以都宪,统一总制”,同时在西宁卫地区“设镇守西宁等处地方总兵官一员;
中营中军游击一员,中军都司一员;左营游击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右营游击一员;提塘守备一员”。另外,下级防守官又按照官制,以西宁卫所为中心分布于各个重要驿所和地区。1375后,相继在柴达木盆地西部卫所设安定、阿端、曲先、罕东四卫均由其节制,依照“西番之势益多,其力益弱,西陲之患亦寡”的策略,维护明廷在此的统治秩序。西宁卫作为兼司地方的机构,其下有编户四里,即巴州、红崖、老鸭和三川,由卫经历司进行管理,对周围藏族各部也同样行使监督权。
各部落僧俗头目“每岁遇万寿圣节、正旦、冬至俱赴卫行庆贺礼,又每月赴卫听受约束”。户籍人口归属于五军都督府管理,因“军皆世籍,凡在籍军户,出正丁一名,军户家属称作军余,随军营生理,军户世袭,一入军籍,父死子继,正丁死,余丁补充,如无余,到原籍勾补。其卫所军队所需粮秣,军屯解决,卫所军卒,十之七屯种,十之三守城,务尽力开垦,以足军食”。
每军受田50亩为一分,供给耕地农具,起初每亩仅仅纳粮一斗,洪武三十五年(1402)制定科则,军田一分可分到正粮12石,贮于屯仓,息听本军自支,余粮为卫所官军俸粮。 明朝西宁卫驻军“骑兵八千二百五十六名,步兵一千七十名,游兵一千四百七十名”,共计11533余名。西宁卫驻军的来源主要分三类:一是从征者,即其兵源主要祖籍江淮,多为跟随明太祖打天下,来到河湟西宁戍守,立军功或愿意留居为民则为其勘定土地,因此留驻于此。
二是“垛集”,意思是指定某乡某里的民户集体拨入到河湟地区的军籍。第三主要是降附人员,主要成分是由故元军队招降而来,如河湟地区的陈土司,其先祖陈子明,系江苏山阳人士,原本汉族,故曾仕元担任淮南右丞之职,洪武元年归降明军,其子陈义随长兴侯耿炳文征战驻守西宁卫。此外,西宁卫四围营兵驻军数目约14310人,同时,地方土兵也被招抚为西宁卫军事驻防的重要力量。
可以看出,明代为强化其在河湟地区的有效管制,对西宁卫镇守戍兵的考虑可以说是事无巨细,从而进一步加强了明廷在河湟地区的防御能力。明朝西宁卫城旧址大致在现今的西宁市中心,现存有北城墙、东城墙、南城墙部分残垣。对于明朝西宁卫治西宁城池的修筑,有明一代,洪武、嘉靖、万历年间都曾不断修缮、扩建。 洪武十九年(1386),陕西都指挥使司及都督濮英奏“西宁卫旧城卑狭,不堪戍守,今度城西百二十里许,其地平衍可以必筑”。
长兴侯耿炳文奉命率陕西诸卫兵士,“修筑西宁城,此城为正方形,周围9里180步3尺(约5313米),城墙高5丈(约16米),厚5丈(约16米),月城高4丈(约12.8米),城壕深l丈8尺(约6.2米),宽2丈5尺(约8.0米)。城门和角楼各4座,19座敌楼、34间逻铺。东门外连有关厢”,“商贾市肆皆集焉”。竣工之后,雄伟壮丽,屹然巨镇。之后,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历时150多年的西宁卫城已“岁久就敝,至于覆压,不可以居”,不得不重修,此次整修由兵备副使王昺主持。
修筑“始于己亥八月,迄庚子十一月而毕工”,历时整整一年零三个月,并加修东稍门,于城外添月城。在西宁卫都御史许宗鲁所撰《重修西宁卫记》一文中对主修官员大加褒扬,云“澶西王公之巡西宁,不远其地,不夷其人,不因循,居之三年,宪度聿贞。于是西宁之人爱之如父母,畏之如神明”。万历三年(1575)总制兵部尚书石茂华、巡抚都御史侯东莱又以西宁城为由而加修。
这次修筑可以称之为“砖包城”,其规模及牢固程度空前,在明朝西宁卫参议张问仁所撰《重修西宁卫城记》碑文中记载了这次修成的城池周长5704米、高15.3米、底宽16.65米、顶宽10米,较之明洪武、嘉靖年间的规模都要宏大坚固。这次工程“图形势、议功力、料物用、分职报、约程限、申法令”,兴师动众,耗费财力、物力和人力巨大。西宁卫城的不断修筑和修缮,不惜任何代价而几次三番兴建工程,可见对河湟西宁卫及周边地区战略地位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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